各位新老司機,注意啦!
駕駛新規來了!6月1日起,疲勞駕駛的認定要“變天”嚕~~~
公安部近日正式發布《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GA/T 2372-2026),新規將于6月1日全國落地執行。從此告別“只看駕駛時長”的老辦法,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三維立體判定,只要滿足任一條件,就算疲勞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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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勞駕駛共有幾種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疲勞駕駛:
機動車駕駛人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h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min的;
客運機動車駕駛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連續駕駛超過2h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min的;
客運機動車駕駛人在24h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h的。
注:客運機動車駕駛人指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駕駛人。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具備避險條件但未及時采取有效避險措施的機動車駕駛人,經調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疲勞駕駛:
通過監測設備(包括但不限于視頻監控設備、腦電測量設備等)監測到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在事故發生前10min內出現生理疲勞閉眼或疲勞程度腦電波特征判斷數值小于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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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生理疲勞閉眼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因生理疲勞致雙眼瞼完全閉合,并持續2s以上的行為。
對機動車駕駛人詢問/訊問結果證實其處于精神難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狀態仍駕駛車輛的;
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出發前睡眠狀況和工作、飲食、用藥、生活等情況進行調查,證實存在表1列舉的一項或多項調查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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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新規中的客運機動車駕駛人指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駕駛人,這也意味著,網約車司機、出租車司機、客車司機等群體都適用于新規疲勞駕駛認定的范圍。
新規一出,便在網絡上掀起了廣泛討論。
“塞車怎么辦?”
“5、6個小時的路程,私家車二個駕駛員換著開怎么辦?是認車還是認駕駛員?[吃驚]“
“有一說一如果僅靠8小時那網約車司機根本賺不了多少錢。”
“這樣的政策可以點贊了,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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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您怎么看呢?一起留言區聊聊~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應急科普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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