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男子朱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時與同向步行的黃某發生碰撞,黃某頭部受傷,治療期間共花費27萬余元,三輪摩托車駕駛員朱某被認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是就在事故處理期間,朱某自殺身亡,后傷者黃某將朱某的妻子、兒子告上法庭,索賠27萬余元醫療費用。
紅星新聞記者近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一審法院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駁回了黃某的訴訟請求。
![]()
示意圖 資料圖片
一審法院認定,2025年7月5日傍晚,朱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在宿遷市某街道由南向北行駛時,與同向步行的黃某發生碰撞,致黃某受傷,車輛受損。本次交通事故經交警認定,朱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黃某無責任。
黃某入院后診斷為局灶性大腦挫傷伴血腫、顱骨骨折、顱底骨折、頭皮挫傷等,并進行了腦內血腫清除術、顱骨去骨瓣減壓術、顱壓監護探極置入術,手術康復期間花費超過27萬元。但是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朱某自殺身亡,戶口于2025年9月注銷。
傷者黃某訴稱,此事故給自己的身體和精神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同時也造成了相應的經濟損失。要求朱某的家屬賠償自己醫療費用27萬余元。朱某的家屬表示,朱某未遺留任何財產,家屬現在也沒有能力賠償,事故發生后未墊付過費用。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中,案涉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由朱某承擔全部責任,故黃某的損失應由朱某按全責賠付。事故發生后,黃某因傷住院治療,費用應由朱某負擔。因朱某已經去世,其繼承人即被告應當在繼承朱某遺產范圍內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因黃某等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朱某家屬有遺產,也未能證明被告繼承了朱某的遺產,故對黃某要求被告即朱某家人承擔責任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一審法院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駁回了黃某的訴訟請求。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編輯 楊珒
審核 馮玲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