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一 止
近日,為加強幫扶資金管理,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5部門出臺《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其中,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調整為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引發關注。
回顧此前的相關文件,可以看出,有關表述,從“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調整優化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又“升級”為“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多次變更,折射出財政政策導向和精度的變化,更彰顯了中央財政“精準滴灌”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政策連貫性。
每一次更名都對應著幫扶重點的戰略升級。“1.0”版本的扶貧資金,核心任務是打贏脫貧攻堅戰,通過精準滴灌解決絕對貧困問題。“2.0”版本的銜接資金,任務是支持脫貧地區謀劃實施一批市場前景好、帶動增收能力強的特色產業,推動產業提檔升級,增強農村內生發展動力。各地也探索出許多成功經驗,例如,重慶為用好“十四五”時期累計377億元的銜接資金,把資金總量的76%投向了14個原脫貧區縣,幫助鄉村振興基礎薄弱的區縣補齊發展短板;陜西、湖北、新疆等地把60%以上的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發展,通過培育特色產業,讓農民在家門口就業增收。
此次升級到“3.0”版本的常態化幫扶資金,最大的變化在于“常態化”,這意味著幫扶工作從“過渡期”轉入“穩定期”。“升級”后,幫扶資金將重點支持產業幫扶、就業幫扶和欠發達地區開發式幫扶,突出支持鄉村產業發展。不論發展縣域經濟、開展以工代賑、獎補幫扶車間,還是為鄉村產業建設必要的配套基礎等,一系列有利于產業興旺、農民增收的舉措,都是幫扶資金的支持對象。
與“2.0”版本相比,“3.0”版本的資金管理更加精細化。新辦法在銜接資金管理辦法8條基礎上增加到26條,資金用途從3個方面拓展到4個方面,資金分配、監督檢查等進一步細化。特別強化了“資金跟著項目走”:要求各地建立完善項目庫,提前做好項目儲備,對入庫項目實施動態管理;產業發展類項目入庫時要明確運營方案,基礎設施類項目入庫時要明確管護機制和管護經費來源,跨年度實施的項目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各年度建設內容及資金投入金額……
值得一提的是,新辦法明確了“扶上馬送一程”的政策延續性。對于之前在過渡期由銜接資金支持的、截至過渡期結束仍未實施完畢的項目或政策,也可繼續獲得幫扶資金的支持。同時,資金分配向欠發達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傾斜,確保幫扶政策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無論名稱怎樣變,在中央財政“真金白銀”的持續支持下,產業興、鄉村美、農民富的全面振興畫卷正在徐徐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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