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基本情況
一審法院認定張某將被害人打傷,致被害人輕傷一級,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張某不服,以其傷情鑒定存在疑問,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并委托趙飛全律師擔任其二審辯護人。
二、辯護過程
趙飛全律師接受委托后,全面審查了一審卷宗,發現被害人的傷情鑒定存在程序瑕疵——鑒定機構未調取完整的病歷資料,且鑒定人未出庭接受質證。趙律師申請二審法院重新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新鑒定意見顯示被害人的傷情為輕微傷,而非輕傷。
在二審開庭審理中,趙飛全律師重點圍繞傷情鑒定問題發表了辯護意見:
辯護詞節選:
“審判長、審判員: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對張某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第一,一審據以定罪的傷情鑒定存在程序瑕疵,鑒定意見不可靠。經二審重新鑒定,被害人傷情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第二,張某的行為雖致人輕微傷,但不構成刑事犯罪,應作為治安案件處理。
第三,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較好。
懇請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宣告張某無罪,或至少減輕處罰。”
三、判決結果
二審法院經審理,采納了趙飛全律師的辯護意見,認定被害人的傷情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最終依法改判張某無罪。張某重獲清白。
四、案例評析
二審改判無罪,是對辯護律師專業能力的最高肯定。北京故意傷害罪律師趙飛全在本案中,通過精準定位一審錯誤(傷情鑒定),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無罪判決。這再次印證了,即便一審結果不利,聘請北京專業的故意傷害罪律師介入二審,仍有可能通過精準辯護扭轉局面,實現當事人免于刑事處罰的目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