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一位母親帶著兒子去醫院做手術,前前后后花了九千多塊,本來覺得也在情理之中。可等拿到結算單一看,她愣住了——其中一項“衛生材料費”高達3927.26元。一問才知,這近四千塊錢,竟然只是一把“一次性手術刀”的費用。
這位母親當場就怒了:做手術之前,壓根沒人告訴我這把刀要單獨收費,更沒人說它這么貴!醫院倒是理直氣壯:進口的,我們都這么收。可問題是,患者家屬的知情權,就這么被忽略了嗎?
一、手術順利做完,賬單卻讓當媽的心涼了半截
尹女士的兒子身體出了點小狀況,半年多來一直鼻子堵得厲害,睡覺打呼嚕聲音特別響,還經常張著嘴呼吸,不然就覺得喘不上氣。今年3月下旬,她帶著孩子去了當地一家醫院,掛了個耳鼻咽喉科的號。
醫生檢查后說,孩子得的是“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還伴有慢性鼻炎和鼻中隔偏曲,光靠吃藥打針很難解決,建議做個手術。尹女士琢磨著,醫生都這么說了,為了孩子身體好,那就做吧。
3月29日,手術順利做完,孩子恢復得也不錯。可到了出院結賬的時候,尹女士拿著那張住院結算單,越看越不是滋味。單子上寫得清清楚楚,總費用9430.53元,這個數她倒也沒太意外,畢竟現在做個手術,萬八千塊也算正常。
可讓她心里“咯噔”一下的,是其中一項“衛生材料費”,居然高達3927.26元。她實在想不明白,什么材料能這么貴?于是趕緊去找醫生問個清楚。
結果醫生的回答,直接讓她炸了鍋:這近四千塊錢,就是一把“一次性手術刀”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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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四千塊一把刀,醫院卻說“大家都這么收”
尹女士當場就急了。整個手術費本身才收了四千來塊,結果一把刀就快趕上手術費了,這刀難不成是金子做的?
更讓她氣不過的是,從醫生建議手術,到孩子被推進手術室,從頭到尾,沒有一個人跟她提過這把刀要單獨收費,更沒人告訴她這把刀竟然這么貴。她覺得自己作為患者家屬,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沒被當回事。
“如果術前能跟我打個招呼,說有兩種刀可選,或者說這把刀是自費的,那我也能有個心理準備。現在倒好,孩子手術都做完了,刀也用完了,賬單直接甩我臉上,這不是明擺著‘先斬后奏’嗎?”尹女士越想越憋屈。
她找醫院理論,對方的解釋倒也干脆:這是進口的一次性刀具,醫院對其他病人也都是這么收的。言下之意,這不是針對你一個人,大家都一樣。
可尹女士不這么看。她覺得,醫院做手術,本來就應該提供手術刀,哪有讓患者家屬自己帶的道理?如果連手術刀都要單獨花大價錢買,那以后是不是做手術還得自己帶手術臺、無影燈?更關鍵的是,一次性手術刀,憑啥賣這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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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怎么看?患者的知情權不是擺設
這件事之所以讓人議論紛紛,說到底,大家關心的不只是一把刀到底值不值四千塊,更是醫療收費的透明度問題。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說白了,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像這種近四千元的一次性手術刀,屬于高值耗材,金額又占到總費用的四成以上,醫院完全有義務在術前明確告知患者家屬:這筆費用怎么算、有沒有替代方案、是自費還是醫保能報。
本案中,醫院在沒有提前告知的情況下,直接使用了這把刀,哪怕收費本身符合規定,程序上的缺失也構成了對患者知情權的侵犯。這不是一句“大家都這么收”就能糊弄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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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當地相關部門已經關注到這件事,正準備介入調查。對于尹女士來說,這次經歷不僅讓她多掏了錢,更像是吃了個啞巴虧,心里那股窩火勁兒,怕是短時間內消不下去。
你怎么看?
醫院做手術,該不該提前告知患者高值耗材的費用?一把一次性手術刀收近四千塊,到底是合理收費,還是“先斬后奏”?如果你是患者家屬,遇到這種情況會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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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溫州當地媒體報道、極目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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