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省教育廳網站發布了《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確定2026年中考時間確定為6月20日、21日,比去年提前1天。成績公布時間為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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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結構、分值與難度保持穩定。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除特長招生的專門測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的外語水平測試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進行外,其他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進行,并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以下是通知具體內容: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精神,守牢教育公平底線,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就做好202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增加普通高中學位。各地要科學研判學齡人口變化和外來人口流動趨勢,多措并舉增加普通高中學位供給。按照“因地制宜、科學合理”的原則,鼓勵通過新建、轉設、整合等途徑舉辦綜合高中;通過挖潛擴容、新增建設、改造更新、資源整合等方式,重點增加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在2025年基礎上,實現普通高中入學率再增兩個百分點,滿足人民群眾“上好高中”的熱切期盼。
二、實施同平臺統一招生。各地各校招生報名、錄取等工作須通過浙江省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各地自建的招生錄取系統平臺須接入省平臺的統一操作入口。所有招生類型(包括統籌計劃、特定類型、統招生、分配生等)均須在省平臺錄取,嚴禁任何形式的線下招生、提前招生、違規補錄等違規招生行為,未通過省平臺錄取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三、嚴格執行屬地招生政策。全面落實屬地招生要求,嚴格實行“公民同招”政策,嚴格規范各類加分項目和分值。嚴禁違規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區域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捆綁填報多校區”等簽約形式,誤導家長或變相提前招生。
四、統籌調劑普通高中資源。對普通高中學位不足的縣(市、區),按照“市縣結合”的原則,由所屬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劑學位資源,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在市域范圍內跨縣(市、區)招生。非本地民辦普通高中須經與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協商一致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列入省平臺統籌招生,且不得招收達到當地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的學生。
五、嚴格規范特定類型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及特長招生的統籌管理,全面實行特定類型招生省級審核備案制度,從嚴從緊控制招生學校數量、計劃規模及招生范圍。經審核準予開展的項目,必須提前向社會公示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養方案。錄取結束后,須按規定在相應范圍內公示名單。2026年各地特定類型(含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中外合作辦學及其他特殊招生)招生實施細則,在對外公布前,由設區市教育局匯總后,統一報省教育廳基教處審核備案。
六、保障隨遷子女考試升學。各地要積極完善政策和措施,保障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因地制宜放寬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報名條件,原則上以學籍為主。對回戶籍地參加中考的隨遷子女,戶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試報名服務工作。各地要加強隨遷子女考試管理,防止個別學校變相“掐尖”招生,嚴禁非學籍生、非戶籍生的“雙非生”報名參加中考,不得錄取未在當地參加中考的學生。
七、規范招生錄取時間。2026年中考時間確定為6月20日、21日,成績公布時間為6月30日。試題結構、分值與難度保持穩定。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除特長招生的專門測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的外語水平測試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進行外,其他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進行,并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八、嚴肅督查違規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監管,全面落實“十個嚴禁”的工作要求。對違反“十個嚴禁”的學校,要堅決查處問責,一旦查實違規招生行為,依法依規嚴肅問責追責。對于違規招錄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張娜
編輯 肖旭
審核 張倩 鄒瀅君
校對 葉芹
BREAK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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