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寧波雙鹿新時光食品有限公司因銷售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被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甬鄞市監處罰〔2026〕25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寧波雙鹿新時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提拉米蘇產品標準錯標,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該公司生產經營的咸奶油虎皮蛋糕配料中復合食品添加劑未按照要求展開,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寧波雙鹿新時光食品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5000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寧波雙鹿新時光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4日,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張志剛,隸屬于寧波富邦控股集團。(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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