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記者馮家順)記者4月2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數量總體呈下降趨勢,2025年較2012年峰值下降77.95%,已得到有效遏制。
對于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人販子”,人民法院重拳出擊,決不姑息。2021年至2025年,全國法院裁判發生法律效力的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被告人中,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比率10個百分點。
人民法院在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同時,注重懲治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著力遏制“買方市場”。對收買犯罪應判盡判,對收買并有強奸、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虐待等犯罪行為的,依法數罪并罰。對違法辦理或者偽造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戶籍證明等材料,構成犯罪的,依法以拐賣、收買犯罪共犯或者以其他相關罪名定罪處罰。
同時,拐賣犯罪手段、方式呈現一些新特點:采用綁架、強搶、偷盜等手段拐賣的顯著減少,采取欺騙等非暴力手段拐賣的增多;涉網拐賣案件增多,買賣雙方、中介借助網絡平臺,通過暗語發布信息,線上聯絡交易,突破地域限制,隱蔽性強。
最高法當天還發布了4件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進一步彰顯人民法院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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