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輯:今日芒果
女教師倒地后被拖行5.9公里,五名交通系統人員集體沉默,法律條文成了他們的避險指南
2024年4月29號晚上,陜西一個縣城里,49歲的薛某榮下班后走路回家,剛走到路上就被一輛車撞倒,人沒有當場死亡,躺在地上動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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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八秒,第二輛車開過來,司機喝多了酒,車開得很快,直接壓過她身體,接著車底拖著她往前跑,這一拖就是五點九公里,差不多二十分鐘,中間在減速帶停了一下,車上的人下來看了看車底,清楚看到那是個人,還活著,然后又上車,踩油門繼續開。
這輛車上載著五個人,都是負責道路維護和交通管理的本地工作人員,那天晚上他們一起喝了四瓶白酒,最后讓喝醉的人開車,出事前沒人阻攔,出事后也沒人喊停。
第一次撞到人后,他們沒把車停下來,一般人遇到這種事可能會慌慌張張地逃走,可他們不一樣,他們天天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知道第70條里寫著出了事故必須馬上停車、救人,也清楚《刑法》第133條說逃逸導致他人死亡的話,刑期會直接升到七年以上,但他們還是開車走了。
車子在減速帶前停下,有人彎下腰去查看車底盤的情況,不是看不清楚,而是看得太明白,確認那是個活人后,五個人都沒有開口說話,既沒人提出要報警,也沒人說"先救人",更沒人質疑"這樣不行",沉默成了他們的選擇,后來他們統一口徑,聲稱當時以為是個障礙物,還找人頂替責任,連監控錄像都提前處理過,這不是一時沖動做的事,是他們一起商量好的掩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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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榮生前也在交通系統工作,和肇事者在同一個單位上班,她丈夫是退休工人,對法律不太了解,兩年來一直靠發帖、寫信、跑信訪來維權,沒有請律師,也不知道怎么調取證據,而對方在系統內部有人脈,能封鎖消息,更換監控畫面,把案子拖到2026年還在審查中。
兩份尸檢報告相隔八個月才出來,第一份說死亡是撞擊造成的,家屬不相信這個結果,自己申請了重新檢驗,第二次由省級法醫中心出具的報告明確指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拖行過程中持續受到外力作用,而不是最初的那一下撞擊,這就推翻了之前關于瞬間死亡的說法,也說明在拖行的時候人還活著。
事發路段是城鄉結合部的主干道,監控拍得很清楚,在那二十分鐘里,整條路上沒有一輛車停下來,也沒有一個路人上前幫忙,車輛照樣來來往往,路燈也一直亮著,可就是沒有人伸出援手,連周圍的環境都像在默許這件事發生。
這輛單位配發的工具車按規定要裝行車記錄儀,但它沒有安裝,車載監控后來被格式化了,警方調出來的畫面很模糊,只能看出大概輪廓,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條路三年里出過三起類似的拖行事故,最后都按過失致人死亡來判,沒有人追究共同故意的問題。
薛某榮的丈夫說,他現在不敢半夜出門,不是怕黑,是怕看見那種車燈亮著沖過來不減速,他知道那些人不是不懂法律,是算準了沒人會追查到底。
法律條文寫得清清楚楚,可當一群本該遵守規矩的人決定一起裝看不見,規則就只剩下紙面上的意義,他們不是忘記了法條,而是把法條當成了逃生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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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里那段五公里多的路上,車子一直往前開,沒有踩剎車,也沒有打轉向燈,只有車輪不停轉動的聲音,車底下拖著一個人,就像拖著一件沒用的東西,車里坐著五個人,他們的呼吸和心跳都很平穩,誰都沒覺得有什么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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