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4月2日據媒體報道,深圳一位男子去世前立遺囑,把房產留給妻子兒子,其他財產包括車子、存款及股份除拿出100萬給母親,其他都給妻子。
他去世后,母親和弟弟不服,認為他們應該分到更多份額,把男子妻子和兒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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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男子去世前知道自己的母親和弟弟是什么樣的。他特意立了遺囑。遺囑是打印的,但是有他的簽字,還拍了視頻,有證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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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弟弟和母親提出異議,說遺囑的簽名看不清,日期也看不清。但是都被法院駁回了,認為男子的遺囑合法有效。視頻也完整記錄了見證人宣讀遺囑內容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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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和弟弟輸了官司。男子依靠遺囑保護了妻子和孩子的權益。他這樣做是對的,因為弟弟沒有權利去繼承他的遺產。給母親留了100萬養老,也不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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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深圳南山的房子留給妻子和兒子,保證他們有居住的房子,其他財產給妻子掌管。他能信賴的也只有妻子。妻子會為他們的兒子妥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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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是2024年9月去世的,50來歲。他真的是個理智的人,妥善處理了自己的財產。
可能他母親會覺得不合理。覺得兒子的財產就讓兒媳得去了,應該給她,給他的弟弟啊。很多時候老人家內心真沒把兒媳當自家人。總覺得兒子的財產應該給兒子的孩子和自己,自己的孩子。
這場官司下來,估計這位母親很難再進兒媳和孫子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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