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部署,經實地調查、數據采集、專家論證等程序,我局擬將以下74處新發現文物線索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現將擬認定名錄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自2026年4月3日起至4月14日止。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異議書需寫明事實理由、相關依據、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1.以上74處新發現均為經實地調查、數據采集、專家論證,符合文物認定標準
2.另有12處新發現線索經專家論證不符合文物認定標準,不予認定
3.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我局將正式公布上述名錄,并報市文物局備案
聯系人:李程睿 崔愛國
聯系電話:010-80112689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昌平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科
附件:昌平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不可移動文物擬認定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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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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