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一位讀者的留言:拼多多五面都過了,前司競業回訪繼續履行。我不敢入職了,害怕賠償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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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年11月底在某大廠離職,走流程的時候被HR告知要啟動競業協議。他找到關系不錯的“老板”,“老板”說這是公司規定,但可以給我爭取三個月結束競業限制,這樣就影響不到你入職下一家公司。前司的競業限制流程是三個月復核一次是否繼續履行,對此,我對老板是“感激涕零”。本來一切都是按照當時說好的,我先找工作,誰知道當我收到了一份拼多多漲薪30%的Offer時,我卻不敢入職了,因為競業回訪給出的結果是繼續履行。之所以是這樣,就在這三個月的時間里,我所在的部門老板調走了,新老板要求競業全部執行。我專門問了HR,競業限制周期大概多少時間。她給出的答案:6個月-1年。開始我還有些僥幸心理,后面想想還是算了,我可賠不起那幾百萬。
這位讀者的遭遇真的讓人很無奈,不過小心一點還是好的。萬一被公司發現,至少要面臨不小賠償,而且拉扯時間線會很長。一般來說,大廠對于高級別的員工(特別是挖來的)是會提供競業規避的。就拿大喇叭曾經遇到的一位+3Leader來說,入職兩個多月沒見過真人,內部只能查到花名,開會全部是線上,而且說話刻意進行了變聲。他這個級別即便被前東家查到產生糾紛,新東家也會幫忙處理的。但對于基層員工來說,現在很多大廠已經不提供競業規避,即便有最多也是花名入職,如果產生糾紛,公司不承擔一切責任。
舉一個大喇叭曾經寫過的案例吧。一位朋友在某電商大廠工作5年,去年離職后雙方簽訂了競業協議,期限是半年。就在他第7個月入職某競對公司時,突然收到仲裁傳票,原來是前司起訴他違反競業限制,賠償金額高達200多萬元。開庭期間,前司提供了他在競業限制期間出入競對公司的畫面,但是畫面比較模糊,他當場表示不是本人,前司又進行了人像鑒定,結果對他不利。其實真相是那個時候他并沒有入職,而是去面試了,好在入職時間是競業結束后,最后算是有驚無險沒有賠償。
有些人即便身處競業期,但想著自己職級較低,賠償金也不算特別高,應該不值得前司跟蹤偷拍,耗費取證成本,于是入職競對公司。其實這就大錯特錯了,可以網上搜索一下,針對基層員工的案例不在少數。作為普通員工,我們不要存有僥幸心理想著自己沒事,能做的最多是降低被競業的概率,或者讓其早點結束。大廠的競業限制雖然范圍很廣,但最主要的就是有激烈競爭關系那幾家大廠,說白了防止你入職帶來核心人才和數據流入競對的風險。這里面有個關鍵點,一、競業是否啟動或者啟動時間一般在直屬領導那里,搞好關系不是核心崗位,也許不啟動。即便啟動周期很短,三到六個月結束,不影響你下一份的工作。二、避開限制條約中點名(特別是前兩、三行)的大廠,這是會重點關注的。
競業對很多人來說沒那么可怕,領著補償金,可以趁此期間休息一下,規劃下未來。這里面有幾個選擇:一、去不競業的公司;二、學習深造;三、考公,就像開頭那位入職拼多多因為競業無果的讀者,他下一步準備參加9月份的事業單位聯考。
作者:大喇叭;編輯: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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