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探針財經)
2026年4月1日,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披露一則行政處罰公告,公告名稱為“關于武強縣教育局本級2025年武強縣學校設施設備采購項目(二標段)公開招標行政處罰信息公告”。該公告指出,當事人武強縣教育局及其采購代理機構河北筑安建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武強縣教育局本級2025年武強縣學校設施設備采購項目(二標段)二次公開招標”過程中,因未按規定答復供應商質疑,于2026年3月31日被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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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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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
探針財經從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獲悉,,武強縣相關監管部門發布此次處罰的核心源于政府采購流程中的質疑答復環節。在該項目公開招標期間,有供應商依法向采購方及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但作為采購人的武強縣教育局,以及作為代理機構的河北筑安建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質疑答復義務,違反了政府采購相關監管規定。
此次處罰依據《河北省財政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115 項 “裁量幅度較輕” 的規定,結合兩當事人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實際情況,執法部門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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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
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采購預算金額為350.148505萬元,于2026年1月4日發布二次公開招標公告。此前,2026年3月20日,武強縣財政局曾針對同一項目發布行政處罰公告,認定河北興順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在該項目二標段中提供虛假承諾謀取中標,對其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六的罰款(3539.7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在兩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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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河北政府采購網
此外,2026年2月13日,武強縣財政局已就該項目未對質疑作出答復一事,對采購人武強縣教育局單獨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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