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市場監管新聞網
4月3日,記者從江蘇省揚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市市場監管部門自2025年以來聚焦牛肉及其制品質量安全,持續強化生產、銷售、餐飲等全環節執法監管,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
據揚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查處的案件主要涉及無證生產、以次充好、摻假摻雜等典型問題。其中,某小作坊在未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鹵制牛肉加工活動。執法人員現場查獲加工工具與原料,依法對涉案冷庫予以查封,并責令其立即停止加工、限期補辦手續。案件調查期間,當事人主動補辦了登記證。
“當事人無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鑒于其屬初次違法,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改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4000元的行政處罰。”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在另一起消費者舉報案件中,市場監管部門查明,某小吃店自2025年8月起從一家食品經營部購進預包裝鴨肉串,經加工后在外賣平臺及線下門店以“風味牛肉串”名義對外銷售。至案發時,該店共售出11單。“當事人以鴨肉串冒充牛肉串進行銷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該負責人指出,鑒于當事人能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來源并及時改正,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法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36.68元、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還查處了多起涉及牛肉制品摻假、進貨查驗不規范等案件。例如,在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某熟食店銷售的鹵牛肉同時檢出牛源性與豬源性成分,屬于摻假摻雜食品。經查,該批次鹵牛肉系從南京某食品公司購入,共計185.4公斤。由于當事人在采購時嚴格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完整留存了供貨商證照、票據及檢驗報告,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無主觀過錯,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將線索移送至上游供應商所在地監管部門處理。
作者 |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 祝富 通訊員 劉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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