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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圍繞“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民間借貸糾紛。律師在處理案件時,聚焦合同效力、欠款金額及利息損失等爭議焦點,運用嚴謹的證據和靈活的策略,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展現了專業的證據梳理和爭議應對能力。
"在民間借貸糾紛頻發的當下,“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引發的案件逐漸增多。這類案件不僅涉及合同效力的判定,還關乎欠款金額與利息損失的認定等復雜問題。彭燕律師在這起案件中,展現了其專業的服務流程與細節把控。
證據鏈梳理
原告代理律師彭燕,引導原告提交聊天記錄、平臺借款截圖等證據。聊天記錄證明了“被告主動要求轉貸”,平臺借款截圖則明確了轉貸金額與利息,為法院認定事實提供了關鍵依據。通過這些證據,清晰呈現了借貸的過程和相關事實。
爭議焦點應對
對于合同效力爭議,彭燕依據《民間借貸規定》,結合案件中原告從持牌金融平臺借款后轉貸給被告的行為,論證該行為符合“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情形,使法院認定涉案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在欠款金額爭議方面,準確計算本金和利息,應對被告的主張。對于利息損失爭議,強調原告向金融平臺支付的利息屬于“實際損失”,因被告主動要求轉貸存在主要過錯,應予以賠償。
庭審辯論表現
在庭審中,彭燕律師有效反駁被告“無償付能力”的抗辯,指出“償付能力不足”并非免除債務的法定事由,維護了原告的合法債權。通過清晰的邏輯和準確的法律適用,為原告爭取到了有利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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