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佛山中級人民法院對順德龍女士被搶后駕車撞擊劫匪致一人死亡一案作出終審裁定,依法認定龍女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判決其無罪,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兩名存活的劫匪因搶劫罪成立,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11年,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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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自案發以來便引發全網熱議,37歲的龍女士是一名個體經營者,事發當天的經歷,對她而言是一場凌晨驚魂的噩夢。
案件發生在2026年1月15日凌晨5時02分,天還未亮,佛山順德某小區車庫出口的街道上空無一人,四周一片寂靜,只有路燈散發著微弱的光線。
龍女士獨自駕車駛出小區車庫,她當天攜帶了82600元現金,這是她準備用于當日進貨的貨款,除此之外,副駕駛的手袋里還有合同單據、銀行卡和身份證等重要物品。
就在她的車輛剛駛出車庫出口不遠時,三名事先埋伏好的男性劫匪突然從路邊沖出,這三名劫匪均有犯罪前科,當時駕駛著一輛無牌摩托車,手中還攜帶了鐵制鉆頭作為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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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及反應的龍女士,瞬間遭遇了猛烈的暴力襲擊:兩名劫匪手持鐵制鉆頭,瘋狂猛砸駕駛室和副駕駛的車窗,“哐當”幾聲巨響后,車窗玻璃瞬間粉碎,玻璃碎片飛濺到龍女士的身上,造成輕微劃傷。
緊接著,一名劫匪伸手伸入車內,強行拉扯龍女士的頭發,將她的頭部按向車內,對其實施暴力控制,龍女士奮力反抗,卻因孤身一人、力量懸殊,始終無法掙脫。
整個施暴過程僅持續了約40秒,劫匪在控制住龍女士后,迅速搶走副駕駛座上的手袋,得手后立即跳上等候在一旁的無牌摩托車,加速向小區外逃竄。
看著劫匪逃竄的背影,想到被搶走的血汗錢和重要單據,龍女士來不及多想,也顧不上身上的劃傷和內心的恐懼,立即發動車輛,緊隨其后展開追擊。
據龍女士事后供述,她當時腦子里只有一個念頭:只想拿回自己的錢和證件,從沒想過要傷人,更沒有預料到會造成人員死亡。
追擊過程中,劫匪始終在龍女士的視線范圍內,沒有脫離控制,也沒有藏匿起來,從被砸窗、被搶劫,到駕車追擊、撞擊劫匪,整個過程沒有任何停頓,是龍女士制止不法侵害的直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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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士駕車緊緊咬住劫匪的摩托車,隨著車速越來越快,雙方的距離逐漸拉近,最終在小區外的綠化帶路口,龍女士駕車撞上了劫匪乘坐的摩托車。
劇烈的撞擊聲過后,摩托車被當場撞翻,三名劫匪全部被撞飛出去,其中一名劫匪因傷勢過重,當場死亡,另外兩名劫匪不同程度受傷,無法繼續逃竄。
事故發生后,龍女士沒有選擇逃離現場,而是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主動向警方說明情況,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對于被撞身亡的劫匪,她也表達了歉意。
警方趕到現場后,迅速控制了兩名受傷的劫匪,同時當場追回了被搶走的82600元現金、合同單據、銀行卡等全部物品,沒有造成額外的財產損失。
經警方核查,三名劫匪均為慣犯,死者有服刑前科,另外兩名劫匪長期流竄作案,屬于嚴重暴力犯罪團伙,社會危害性極大。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一審順德法院審理認為,龍女士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兩名劫匪構成搶劫罪,依法作出相應判決。
兩名受傷的劫匪不服一審判決,認為龍女士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提起上訴,要求法院追究龍女士的刑事責任。
佛山中院受理上訴后,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理,結合案發全過程、龍女士的供述、劫匪的供述以及相關證據,最終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認定龍女士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依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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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搶劫不是瞬間行為,而是從暴力實施、取財、攜贓逃離,直至徹底脫離現場的連續過程,劫匪雖已得手逃竄,但始終在龍女士的視線內,財物可當場追回,不法侵害在法律上并未終止,龍女士的追擊屬于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非事后報復。
同時,法院認為,龍女士遭遇的是持械搶劫、暴力拖拽,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符合《刑法》中特殊防衛權的適用條件,即使造成劫匪傷亡,也不屬于防衛過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龍女士主觀上無傷害、報復的故意,當時處于凌晨孤身遇襲的緊急慌亂狀態,無法苛求她精準控制反擊力度,且撞擊行為僅針對劫匪的摩托車,未傷及無辜,手段與侵害程度相當。
終審判決結果公布后,迅速沖上網絡熱搜,引發網友的熱烈討論,評論區幾乎一邊倒地支持龍女士和法院的判決。
有網友留言:“干得漂亮!劫匪持械砸窗搶錢,還暴力拉扯頭發,換誰都會急,龍女士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東西,根本不算過當,判無罪太合理了。”
還有網友表示:“終于不再苛責防衛人了!過去總有人說‘還手就是互毆’‘追劫匪傷人要擔責’,這次判決太解氣,法不向不法讓步,這才是正義該有的樣子。”
也有網友共情道:“8萬多是進貨的血汗錢,對小生意人來說就是命根子,凌晨孤身一人遇到這種事,根本沒時間冷靜思考,本能就是保護自己、追回損失,龍女士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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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網友直言:“劫匪搶錢的時候怎么沒想過后果?持械搶劫本身就是重罪,被撞身亡純屬咎由自取,龍女士無罪,大快人心!”
還有網友理性表示:“判決很公正,既保護了受害者,也震懾了不法分子,以后遇到搶劫,大家不用再畏手畏腳,知道法律會站在守法者這邊。”
也有極少數網友提出不同看法,認為“撞死人還是有點太沖動了”,但這樣的聲音很快被淹沒,有網友反駁道:“緊急情況下,誰能精準計算力度?要求受害者冷靜,就是在縱容劫匪。”
據悉,這起案件成為2026年正當防衛制度適用的標志性判例,進一步明確了財產犯罪中“當場追擊、可追回即侵害持續”的規則,讓公民面對不法侵害時,敢于勇敢反擊。
目前,兩名劫匪已依法入獄服刑,龍女士也終于洗清嫌疑,回歸正常生活,這場持續多月的糾紛,最終以正義落幕,也讓更多人看到了法律保護守法者的堅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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