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已至
慎終追遠、踏青賞春之際
更要守好法律底線
![]()
法條鏈接(上下滑動查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過失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一條: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五)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十三條: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
![]()
法條鏈接(上下滑動查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七條:任何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否則將根據侵害行為的嚴重程度,對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
法條鏈接(上下滑動查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條: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參加迷信活動或者個人搞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供稿:陳翠心
編輯:王夢露
校對:蔡秋梅
審核:郭劍明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