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主“抒情的森林”發帖稱,西北大學副教授賈淺淺多篇論文被指涉嫌大面積抄襲,部分段落照搬其父賈平凹主編雜志所刊舊文,且未注明引用,存多處錯字。為何研究自己父親還要抄襲?“親屬研究”需要避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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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姐之所以研究自己老爹還要抄襲,因為在她的路徑里,資源是現成的,規范是可商量的,能力又不足以支撐原創,于是抄襲就成了看似最低成本的選項。
按理說,研究親爹,是所有學術選題里起點難度最低的那一個。
訪談不用約,打個電話喊一聲就來。
一手資料不用搶,家里書房就是天然檔案館。
創作心路不用猜,吃頓飯聊兩句,比翻十年文獻管用。
可偏偏在這樣的“開卷題”上,有人選擇了最省事、同時也是風險最高的一條路。
把前輩學者辛苦寫出的理論段落,整塊搬進論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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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別人二十多年前分析的作品意象,換個語序就當自己的。
甚至連自己親爹當年夸別人的那幾句書法評語,也照著粘過來,只是把被夸的人名換成了父親。
這就不再是會不會用資料的問題,而是肯不肯守住底線的問題。
很多人困惑:研究對象是自己的父親,為何還要抄別人?
答案其實一點都不玄妙。
第一,是能力問題。
真正做學術,難點從來不在“知道了多少”,而在“能不能自己說出來”。
那篇畫論論文里,被人指出和四位作者的舊文高度同構。
從中國畫“氣韻生動”的普遍理論,到“筆墨與空白”的張力,再到《唐僧取經》《鬼才李賀》《百年孤獨》這些畫作中“黑涌涌的”“光頭老者”的意象推演,幾乎都是別人已經論證完畢的現成鏈條。
如果一個研究者,面對現成的成熟分析,做不到消化、轉化,只能整段挪用,那說明學術訓練本身就沒打牢。
第二,是態度問題。
論文里把“米芾拜石”寫成“米蒂拜石”,把“常言道”寫成“常言到”。
這類錯誤不是打字時手滑,而是壓根沒在意是不是寫對。
你很難想象,一個平時真的把學術當一回事的人,會讓這種連中學生作文都不該出現的錯誤,堂而皇之印在核心刊物上,還自豪地掛到學校官網“重要成果”欄。
當基本的考證、審稿、校對都可以被忽略,抄不抄、標不標引用,自然也就不重要了。
第三,是環境給了她一種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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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考成績爭議,到“屎尿體”詩歌話題,再到作協擬吸納又被輿論逼退,每一波爭議之后,她的基本盤似乎都沒真正松動。
學校的職稱照升,項目的錢照拿。
簡歷時間線被指出前后矛盾,一句“個人信息由本人提供”,就把責任輕輕一推。
在這樣的路徑依賴里,很容易形成一種心理:規則可以是給別人看的,但不會真的用在自己身上。
于是就出現了那個讓很多人唏噓的畫面——
研究父親的書畫藝術,用的是父親評價別人的原話。
研究父親的繪畫語言,用的是前輩學者二十多年前寫好的分析框架。
研究父親主編的雜志里刊登的文章,又從那本雜志里搬走整段“題跋與文畫關系”的論述結構。
一條鏈路,從選題、資源到發表平臺,幾乎都鎖在一個家族和其周邊的小圈層里。
這就牽出了第二個問題:親屬研究,要不要避嫌?
親屬研究本身并不是原罪。
歷史上,很多經典傳記就是家人寫出來的。
家屬能看到普通研究者看不到的細節,能觸及更真實的性格、生活狀態,這些都是真正的學術資源。
問題不在“研究誰”,而在“怎么研究”。
如果選了親屬作為對象,就至少要做到:
第一,信息公開。
論文里要明確、誠實地交代自己的身份。
比如“作者系研究對象的直系親屬,本研究在選題與材料上存在天然便利,因此在方法與論證上將特別注意保持學術距離”。
這既是對讀者的誠實,也是對自己的提醒。
第二,制度回避。
涉及學位、職稱、項目評審時,學校完全可以做技術性安排。
比如,評審組中不得有與該家族存在直接業務或上下級關系的人員。
比如,涉及親屬研究的成果,不得由家屬所在的期刊、出版社獨家評選、加分。
這不是針對誰,而是把可能的利益沖突減到最低。
第三,標準從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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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研究更容易被質疑“近水樓臺”,那就要在學術規范上做示范。
引用父親的文字?可以。
但要像對待任何一個普通作者那樣,標注清楚哪一句、哪一段來自哪年哪刊。
用到別人對父親的評論?同樣可以。
但得在腳注和參考文獻里把前人功勞寫清楚,而不是用幾句“學界多有論述”一筆糊過去。
從法律層面看,親屬關系也沒有天然豁免權。
著作權法的確強調權利人的態度,尤其在刑事層面,很多案件接近“親告”屬性。
父親如果知情而不追究,司法機關往往不會越過權利人強行替他維權。
但學術不端是另一套系統。
教育部的學術規范文件明確寫著:剽竊、抄襲、侵占他人學術成果屬于學術不端。
高校、期刊對這樣的行為,有獨立的調查權和處理義務,并不以權利人起訴為前提。
換句話說,就算某位長輩心軟,說“算了,孩子還年輕”,學校和期刊也仍然可以、也應該根據自己的章程啟動學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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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還在問:如果親屬研究總被質疑,那以后是不是誰也不能寫自家人了?
真正需要被質疑的,從來不是寫誰,而是寫得是否誠實。
一個做得好的親屬研究,反而可以成為教材式反例。
它會告訴學生:你看,跟研究對象再近,也必須在引文上做到分毫不差。
而當一個親屬研究被曝出大面積抄襲,它帶來的傷害遠不止于個人口碑。
讀者會開始懷疑:高校的學術評審,到底看的是論文,還是姓氏?
期刊的審稿流程,真的在意原創性嗎,還是只在意作者掛的是哪所學校、哪位大咖的親人?
學術最怕的,不是有人失敗,而是有人違規卻永遠不用面對后果。
如果這場風波,能把高校和期刊從沉默里推向行動,能逼著每一個坐在評審席上的人多看幾眼對比文本,而不是只看一眼署名,那至少,輿論的喧囂就不會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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