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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湯女士的遭遇,戳破了多少職場媽媽的噩夢。
她2023年入職"路人王"關聯公司,兢兢業業干了兩年多。2025年10月休產假,原定今年4月3日返崗。
結果復工前一周,釘釘聯系領導——已讀不回。聯系人事,被告知"全員離職、公司已空"。
4月2日她趕到公司,辦公室大門緊鎖,里面空空如也,設備全搬走了。
談賠償?人事甩了一句"大家都沒賠償",直接拒絕。
好家伙,產假期間沒收入,回來工作沒了,社保斷了,生育津貼也黃了。
評論區炸了:"太慘了""我閨蜜也遇到過""公司是不是故意躲著孕產婦?"
但凡有點人性的企業,都干不出這種事。
法律怎么說?
《勞動合同法》寫得清清楚楚:公司倒閉、解散屬于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按1年算,不滿6個月付半個月工資。
產假期間社保不能斷,生育津貼若因公司斷繳無法領取,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就算公司注銷了,若未依法通知員工、未走清算程序,股東或清算組成員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人社部2026年也明確了:職工債權在破產清償中排第一順序,優先于稅款和普通債權。
湯女士現在只能走這條路:先調解,再仲裁,依法追討補償與生育相關待遇。
但更讓人心寒的是什么?
是評論區里有人說"產假期間本來就沒收入,公司還沒了,維權太難"——仿佛這種事已經見怪不怪了。
職場媽媽本就承受著生育和工作的雙重壓力,休產假是法定權益,不該成為被拋棄的理由。
這件事給所有職場人提了個醒:
第一,孕期、產假期間,定期關注公司動態。看看經營狀況有沒有異常,社保公積金有沒有斷繳。
第二,證據必須留好。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社保記錄、offer截圖、工作群聊天記錄——這些東西,關鍵時刻能救你。
第三,發現異常立刻行動。聯系勞動監察部門,別等"人去樓空"才想起來維權。
第四,對那種明顯有預謀的逃避行為,要敢于追責。股東、清算組,一個都別放過。
職場媽媽不是二等員工。她們在職場付出、在家庭付出,憑什么在最脆弱的時候被一腳踢開?
這一次,不能讓湯女士一個人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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