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知識產權多元解紛典型案例,涵蓋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等重點領域。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知識產權糾紛實質性化解,去年全省法院共調撤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萬余件,同比增長超三成。
本次發布共6起案例,集中展現了廣東法院推動多元解紛機制不斷向縱深發展的創新探索。在促成數字音樂版權糾紛源頭治理案中,探索“和解+授權”一攬子解紛模式,將對抗性的侵權索賠轉化為建設性的正版許可,促成產業共贏;在“以判促調”實質化解糾紛案中,適用“先行判決+遲延履行金”機制,通過先行判決明確行為定性,確定遲延履行金促使被告主動停止侵權,原告核心訴求在短期內實現;在高效化解跨國商標侵權糾紛案中,依托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引入國際規則、創新跨境調解,消除域外主體的信任鴻溝。
近年來,廣東法院持續深化知識產權訴調對接機制,與WIPO仲調上海中心、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建立“司法審判+專業調解”協同機制,匯聚專業合力,同時不斷豐富和完善多元解紛舉措,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務為創新主體“減負”,致力于以法治之力服務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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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創新“消除影響”替代履行方式
妥善化解“同人作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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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楊某創作的校園愛情小說,使用了知名武俠小說作家查某某經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名稱、人物關系等元素。查某某認為楊某侵害其改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還侵害其角色商業化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楊某等停止侵權、刊登聲明以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20萬元。訴訟期間,查某某去世,其訴訟地位由遺孀林某某承繼。二審判決楊某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林某某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88萬元等。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申請再審。
調解過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各方圍繞“同人創作的法律邊界”“著作權項下各類權利的侵權認定標準”“停止侵害的具體履行方式”以及“消除影響如何實現”等爭議焦點逐一進行磋商,并以向社會發布調解結案信息的方式替代楊某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打破調解僵局,促成各方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調解結案。
典型意義
由于著作權侵權案件涉及人身權,權利人往往堅持主張賠禮道歉、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而侵權人則對此強烈抗拒,這種分歧成為該類案件調解的難點、卡點。本案創新責任宣示載體以及替代履行方式,打通和解“最后一公里”,為化解同類糾紛提供了借鑒與參考,有利于促進作品創作與文化繁榮。
02
依托“法院+WIPO”訴調對接機制
高效化解跨國商標侵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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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維某公司系全球知名的女士服裝、護膚品和香氛品牌企業。某科技公司等被告在未經維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大量生產、銷售仿冒該馳名商標的香水等化妝品。維某公司訴至法院,主張被告侵害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80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后,被告某科技公司不服,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調解過程
二審審理期間,面對案件標的額大、爭議性強的難點,法院依托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共同建立的知識產權訴調對接機制,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將案件移送委托該中心進行專業調解。在WIPO專業調解員主持下,雙方圍繞侵權事實、責任承擔、賠償金額等焦點問題充分協商,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方案,某科技公司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書予以準許,糾紛圓滿化解。
典型意義
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常面臨跨境維權成本高、規則差異大以及跨法域信任壁壘深等難題。本案是主動對接國際規則、創新跨境糾紛化解機制的生動實踐。該模式將“中國司法權威保障”與“國際調解機構專業優勢”深度融合,有效消除了域外主體的信任鴻溝,彰顯了我國法院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權益、積極參與國際知識產權治理的開放姿態,為同類跨國糾紛的實質性解決提供了借鑒與參考。
03
適用“先行判決+遲延履行金”機制
“以判促調”實質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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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美某”注冊商標在住宿服務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某公寓租賃服務部將“美某”二字作為企業字號登記,并在門店招牌、前臺、房間裝飾、網店等多處大量使用該標識。某酒店管理公司系“美某”注冊商標的被授權人,認為某公寓租賃服務部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起訴至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停止侵權、變更企業名稱并賠償損失。
調解過程
訴訟過程中,某公寓租賃服務部的部分侵權行為仍在持續。為及時制止侵權損害的繼續擴大,法院對侵權事實清楚的部分作出先行判決,責令某公寓租賃服務部立即停止使用“美某”標識及企業字號,同步確定了遲延履行金。先行判決作出后,某公寓租賃服務部迅速刪除了侵權標識,變更了企業名稱。隨后,法院迅速組織雙方就賠償部分展開磋商。最終,通過“以判促調”成功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即時履行完畢,實現了停止侵權與賠償到位的無縫銜接,徹底化解糾紛。
典型意義
本案創新適用了“以判定預期,以調促和解”的糾紛化解模式,通過先行判決明確行為定性,使原告核心訴求在短期內實現,為后續賠償問題的調解創造了條件。本案的成功調解,不僅避免了案件進入后續強制執行程序,真正實現了定分止爭,還發揮了強有力的示范效應,促使原告的另一起關聯糾紛被告也迅速停止侵權并達成調解,為同類知識產權糾紛的高效、實質化解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與參考。
04
探索“和解+授權”一攬子解紛模式
促成數字音樂版權糾紛源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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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某音樂娛樂集團系中國領先的在線音樂與音頻娛樂平臺,享有海量的歌曲著作權。其旗下的7家音樂版權公司發現,自2021年起,某直播平臺直播間內,有主播演唱或播放未經授權的歌曲,通過打賞、點播等方式獲利。截至2025年初,該平臺累計侵權鏈接達數萬條,涉及數百首歌曲。音樂版權公司遂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提起7宗著作權侵權訴訟,主張直播平臺侵害其作品的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表演者權等,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并主張適用懲罰性賠償,賠償總額近7000萬元。
調解過程
面對海量侵權事實查明難、賠償預期差距懸殊的僵局,法院引導雙方聚焦核心權利主張,對侵權規模達成共識,并釋明直播平臺已采取管控措施,不具備適用懲罰性賠償的主觀惡意要件,有效縮小雙方賠償預期差距。期間,雙方發現在數字音樂領域存在長期商業合作的潛能,法院立即將調解重心從追究侵權責任轉向促成商業合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授權”的一攬子付款協議,不僅妥善處理了過往的使用費,更涵蓋未來全曲庫授權,實現糾紛實質化解與產業共贏。
典型意義
本系列案件立足數字時代泛娛樂平臺版權治理現實,創新通過“和解+授權”一攬子調解,促成權利人與使用者精準對接,將無序侵權轉為有序授權,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又暢通版權市場化運用,為批量網絡侵權糾紛提供“以調促合、以許可代懲戒”的范例,為文化創意與數字平臺服務業的協同、可持續發展打造了可復刻的共贏樣本。
05
將專業調解引入再審審查程序
構建知識產權全鏈條多元解紛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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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原告某協會及展覽公司系知名展會運營方,擁有業內高聲譽商標。被告某參展企業因在其企業名稱及APP中使用涉案商標被訴至法院。一審期間,因被告缺席,法院依據現有證據判決其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判決生效后,被告以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為由,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調解過程
再審審查期間,法院經研判,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依托與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的訴調對接機制,將案件委托中心進行專業調解。中心調解員經核查確認某參展企業雖有商標使用行為,但因一審缺席審判,其真實經營規模與影響遠低于推定,引導雙方客觀評估改判風險與維權成本,有效縮小賠償預期差。隨后,依托在線調解平臺實現程序流轉與高效司法確認,成功促成雙方互諒互讓達成一攬子和解,某參展企業在線撤回再審申請,糾紛在終局程序前得以實質化解。
典型意義
本案打破常規,充分發揮廣東高院與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訴調對接機制優勢,將專業調解力量精準引入申訴審查階段,構建了“一審、二審、再審”的全鏈條多元解紛體系,不僅為當事人在司法程序更深階段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紛新選擇,也為知識產權多元解紛機制向終局程序縱深延伸打造了典型樣本。
06
做實“保調執銜接”工作機制
實現知產侵權賠償即時兌現與信用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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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原告萬某公司于2017年與被告錦某公司簽訂著作權授權協議,許可其開發涉案知名動畫作品衍生玩具。2022年,雙方授權協議解除后,萬某公司發現錦某公司仍持續銷售涉案玩具產品,遂訴至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錦某公司停止侵權、銷毀庫存產品,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340萬余元。
調解過程
訴訟初期,法院依申請迅速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凍結錦某公司260余萬元銀行存款。法院立足實質解紛,創新適用“以保促調”方法,以被凍結的存款為切入點,組織各方圍繞“侵權定性與停止侵權的具體執行”“被保全財產的處置途徑”等焦點磋商,打破調解僵局,成功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調解書生效后,錦某公司主動向法院申請直接扣劃被保全的銀行存款,以履行調解協議約定的賠償義務。法院依法作出扣劃裁定,并立即執行完畢,實現賠償款當日全額兌付,同步向錦某公司出具了《自動履行證明書》,徹底化解雙方多年積怨。
典型意義
在標的額較大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執行難往往是調解的堵點。本案采用的“保全+調解+執前劃撥”銜接模式,為實質快速化解同類糾紛探索了“破題”之道。本案的成功調解,不僅強化了自動履行證明書的正向激勵,引導市場主體誠信履約,更實現了降低司法維權成本與有效修復當事人信譽的雙贏。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采寫:曾潔赟 王雪 李艷
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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