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21日訊,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決定書顯示,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龍建設2016年至2019年年度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為成龍建設發行“19成龍01”公司債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永拓所在相關審計工作中未勤勉盡責:未有效識別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執行內部控制審計程序不到位;未就銀行存款、收入、成本及往來款的真實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未就工程項目完工進度的真實性、準確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執行存貨監盤及截止測試程序不到位;未就稅費真實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以上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決定對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509,433.96元,并處以4,528,301.88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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