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AI大模型競爭日趨激烈,北京市一起“程序員刪庫案”引發行業關注與警示。該案中,一科技公司算法工程師王某,為“接私活”將公司大AI模型訓練數據刪除,造成公司20余萬元經濟損失,后王某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提起公訴。
4月22日,“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巡禮·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集中采訪活動”來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南都記者就該案進行深入采訪。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系北京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以非法刪除訓練數據為手段,破壞人工智能模型的刑事案件,檢察機關通過該案辦理,推動將人工智能模型訓練系統納入刑法保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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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員非法刪除AI大模型訓練數據
2024年9月,北京市東城區某科技公司算法工程師王某,為了使用公司的算力資源“干私活”,違規登錄公司服務器集群,輸入了行業內公認最危險、被戲稱為“刪庫跑路代碼”的刪除命令。一夜之間,王某將公司AI游戲部門超過89TB的訓練數據和多個公司自主研發的文生3D AI模型全部刪除。這一行為直接導致模型訓練系統功能癱瘓、研發項目全部停擺,造成了2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
科技公司報案后,東城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東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張默奇介紹,嫌疑人王某開始持續否認犯罪事實,將刪除數據并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數據模型,包裝為了“程序員的自我提升”。但這個說法難以解釋王某為何刪除了與其需求完全不匹配的天量數據。
為查明王某真實的作案動機,檢察官依托檢察技術實驗室輔助辦案,對嫌疑人手機數據進行集中分析篩查,從數十萬條微信聊天記錄中精準定位到王某與外部人員勾結,試圖秘密使用公司算力資源“干私活”的關鍵證據。
張默奇介紹,王某在與他人溝通中,提到可以通過公司的資源來完成工作,但操作中,公司數據庫處于滿負荷的狀態,無法再運行其他程序,王某因此刪除了大量AI訓練數據。同時王某刪除數據使用指令的含義是“無需確認,強制刪除所有文件”,該指令是業內公認的危險指令,綜合其從業經歷、違規登錄最終認定其具有明確的主觀故意。
AI模型是否可納入刑法保護尚不明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國內尚無涉及刪除AI訓練數據構成犯罪的刑事案例可供參考,對“人工智能模型”是否可以認定為受刑法保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也無法律法規明確。
張默奇介紹,為此,東城區檢察院申請特邀檢察官助理開展專家論證,搭建法律溝通技術的橋梁。北京市檢察院為了強化檢察辦案的專業水平,設立了以諸多領域專家組成的特邀檢察官助理人才庫,便于辦案人員解決案件中的復雜專業問題。該案辦理期間,北京市檢察院指派了網絡犯罪領域的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辦案,以“檢察官助理 + 技術顧問”的雙重角色參與證據審查,在AI訓練系統的認定、系統日志的技術解讀等環節提供專業支撐。
相關專家分析認為,從技術本質來看,AI系統是硬件、軟件、數據的三位一體:硬件層包含GPU/CPU集群、網絡設備等物理基礎。軟件層包含算法代碼、訓練框架、操作系統等邏輯規則。數據層則包含訓練數據及參數權重,也就是系統的“知識”與“記憶”,三者缺一不可。同時,AI模型訓練數據是信息系統功能的核心組成與運行基礎,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屬性。
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高樂奇告訴南都,結合上述分析,檢察官認為,將 AI 模型及訓練系統認定為刑法保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符合刑法第286條及司法解釋的立法本意。兩高《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明確,“計算機信息系統”和“計算機系統”是指具備自動處理數據功能的系統,包括網絡設備、通信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等。可見,本罪中刑法保護的法益是“系統功能”和“系統性安全”,而非單個硬件或軟件,破壞任何足以導致功能失效的環節均構成對系統的破壞。
此外,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專門組織了“人工智能技術的刑法保護與犯罪治理”研討會,邀請刑法學、計算機科學等領域的權威專家共同“會診”,就“算力納入數據恢復成本的普適性”等問題進行分析討論。
高樂奇稱,案件歷經三次庭審,合議庭充分采納了公訴意見,最終當庭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王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
人工智能行業管理存在漏洞,檢察建議促整改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敏銳地發現,這起案件暴露出被害企業及人工智能行業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的漏洞,如數據權限管理形同虛設,算力資源申請缺乏審核,給不法分子留有“后門”;內部數據資產保護缺位,備份機制不完善、應急響應機制缺失;員工管理和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為此,檢察官多次到被害公司走訪調研,在深入了解公司技術細節和管理模式的基礎上制發檢察建議。通過系統整改,公司的數據安全水平及風險防控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檢察建議的制發,也引發AI行業廣泛關注,為其他人工智能企業提供了一個可借鑒的樣本。
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結合犯罪行為、危害后果與主觀目的,依法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推動將人工智能模型訓練系統納入刑法保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為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筑牢數據安全司法屏障。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劉嫚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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