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的二月,南京城原本該是春暖花開的時節,可空氣里卻彌漫著一股子讓人作嘔的血腥氣。
涼國公藍玉被處以極刑,整張皮被剝了下來,里面塞滿稻草。
隨著這棵大樹倒下的,還有一萬五千多顆腦袋,那段時間,秦淮河里流淌的仿佛不是水,而是粘稠的胭脂血。
在這份令人頭皮發麻的閻王簿上,有個名字格外扎眼:開國公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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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什么來頭?
大明朝頭號猛人、“常十萬”常遇春的二公子。
據說在上路之前,常升絕望地冒出一句讓人后脊梁骨發冷的話:“我那老爹當年走得那么急、那么慘,難不成也是動了什么歪心思?”
這話一出,大伙的思緒瞬間被扯回到了二十四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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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常遇春剛四十歲,正值壯年,身板硬得跟鐵塔似的,誰知在柳河川莫名其妙就暴斃了。
朱元璋哭得那叫一個撕心裂肺,不光親自去接靈柩,還命人畫了一幅像——畫里的常遇春,居然身披龍袍。
當爹的死后享受帝王裝束,當兒子的二十多年后卻被滿門抄斬。
這兩件事乍一看互相矛盾,其實骨子里那是同一本生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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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經不談交情,只算“利弊”。
咱們得先把常遇春走后留下的這筆爛賬翻開瞅瞅。
常家有三個壯丁:常茂、常升、常森。
老爺子給起名那會兒,那是真把他們當心頭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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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常茂,十五歲就接班當了鄭國公。
但這小子是個標準的“廢柴二代”,除了闖禍,干啥啥不行。
最離譜的一回發生在洪武二十年,他跟著老丈人馮勝去招安納哈出。
眼瞅著納哈出都要投降了,酒桌上跟藍玉拌了幾句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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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茂不知哪根神經搭錯線,抄起刀就砍傷了納哈出,嚇得幾萬降兵炸了營,跑了個精光。
朱元璋氣得直跺腳,本來這是掉腦袋的罪過,看在常遇春的面子上,只是把他發配到廣西龍州去喂蚊子。
洪武二十四年,常茂在那窮鄉僻壤咽了氣。
老大廢了,老三常森是個隱形人(史書上幾乎沒影),常家的門面,全靠老二常升在那死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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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升比他哥靠譜多了,承襲了開國公,還掛著太子太保的頭銜。
按常理推斷,只要別腦子發熱去造反,常家這富貴日子能過到大明關張。
可偏偏到了洪武二十六年,藍玉案這顆雷炸了。
《逆臣錄》里給常升扣的帽子簡直荒唐透頂,說他在三山“糾集弓箭手準備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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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呢?
常升是奉旨去視察磚窯,手底下統共就幾個監工加一群燒磚的苦力,拿什么造反?
拿板磚拍嗎?
可朱元璋壓根不在乎證據確鑿不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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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晉王朱棡下了一道透著寒氣的密令:“只要是男丁,你那邊直接處理掉;老婆孩子就在當地發配給別人。”
這是要連根拔起,不留后患。
為啥?
常升究竟犯了什么天條,非得把命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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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光盯著常升看沒用,得看他身后那張盤根錯節的大網。
這張網的陣眼,叫“常藍同盟”。
藍玉是常遇春的小舅子。
姐夫活著的時候,藍玉是帳下的急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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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一走,藍玉順理成章接管了兵權,成了軍方的一把手。
更要命的是,這張網還死死扣著皇權。
常遇春的閨女是太子妃,也就是朱標的大老婆。
這代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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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藍玉不光是帶兵的大元帥,還是太子妃的親娘舅。
這層關系在朱標活蹦亂跳的時候,那是“強強聯手”。
朱標性子寬厚,需要藍玉這種狠人當保鏢;藍玉囂張跋扈,也只有朱標這種儲君能鎮得住場子。
當年藍玉北伐歸來,跟朱標嘀咕:“我看燕王這小子以后要鬧騰,殿下你得多留個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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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雖然把朱棣得罪死了,但也證明藍玉是一門心思保太子的。
要是按這個劇本演下去,朱標登基,常遇春的外孫當接班人,藍玉當太師,常家當國戚,大明江山穩得像塊磐石。
可歷史偏偏在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拐了個要命的急彎。
才三十八歲的太子朱標,病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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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標這一走,原本所有的“優質資產”瞬間變成了“巨額債務”。
擺在朱元璋面前的,是一個無解的死局。
他得在兩個孫子里挑一個來接班:
選項A:朱允熥(t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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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朱標的老三,但因為是常太子妃生的,屬于嫡出。
選他的好處是名正言順,合乎規矩。
壞處是,他舅姥爺叫藍玉,他親舅舅叫常升。
要是這娃當了皇帝,主少國疑,朝廷聽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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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手握重兵的藍玉說了算。
選項B:朱允炆。
這是朱標的老二,可是側妃呂氏生的。
選他的好處是,呂氏娘家沒啥勢力,不用擔心外戚瞎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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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處是,這孩子鎮不住那幫從死人堆里爬出來的驕兵悍將。
那一晚,朱元璋心里的算盤,珠子上估計沾滿了血。
他太清楚藍玉是個什么貨色了。
這人立了功就敢搶占民田,御史去查,他敢把人轟出來;回關隘晚了,他敢讓大兵把城門砸爛;皇帝請吃飯,他敢當眾發牢騷說官給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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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刺頭,除了朱元璋和朱標,誰也按不住。
要是選了朱允熥,這大明以后姓朱還是姓藍,還真不好說。
于是,朱元璋把寶押在了朱允炆身上。
這個決定一下,藍玉和常家的腦袋就得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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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朱允炆來說,藍玉和常升不再是親戚,而是最大的定時炸彈。
試想一下,藍玉手握重兵,看著龍椅上坐著的不是自己親外甥孫朱允熥,而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朱允炆,他心里會咋琢磨?
他會不會想:“要是幫朱允熥把皇位搶回來,我豈不是能當攝政王?”
朱元璋不敢賭這個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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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王的邏輯里,本事大、兵權足、又沒血緣牽掛的臣子,那就是催命符。
既然選了朱允炆,就必須把所有能扎到朱允炆的手刺,通通拔干凈。
于是,洪武二十六年,藍玉被剝了皮。
至于常升,不管他心里有沒有反意,他都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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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是“常藍同盟”的關鍵接口,只要他活著,常遇春那幫老部下就找得著主心骨。
朱元璋要的不是“真相”,是“絕對安全”。
一公、十三侯、二伯,一萬五千條人命。
這哪是殺人,這分明是一次精準的外科手術式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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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再回頭瞅瞅洪武二年,常遇春在柳河川的那次“卸甲”。
史書上記載,他打完仗渾身燥熱,脫了盔甲吹了風,得“急病”走的,才四十歲。
一直有人犯嘀咕,打了一輩子仗的統帥能不懂“卸甲風”的厲害?
是不是朱元璋下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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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概率用不著朱元璋動手。
常遇春那是真累垮了,十五年連軸轉地打仗,鐵打的身子骨也熬干了燈油。
但咱們不妨大膽做個假設:
要是常遇春沒死,要是他硬挺到了洪武二十六年,會是個啥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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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他六十四歲,德高望重,手里攥著軍權。
他的女婿朱標沒了。
他的親外孫朱允熥,被剝奪了皇位繼承權。
他的親家朱元璋,挑了個跟他毫無血緣關系的朱允炆當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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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手下的頭號馬仔藍玉,正等著挨刀。
請問,這時候的常遇春,該咋辦?
是眼睜睜看著女婿這一脈徹底涼涼,看著外孫被軟禁,看著老兄弟被宰?
還是振臂一呼,替外孫討個說法?
不管他咋選,對常家來說,都是滅頂之災。
要是選前者,他會被徹底邊緣化,窩囊死;要是選后者,那就是謀反,九族消消樂。
所以,回頭看常遇春四十歲那年的暴斃,居然成了一種“走運”。
他死在了榮耀的頂峰,死在了君臣關系最蜜里調油的時候。
朱元璋賜他穿龍袍,讓他配享太廟,他在史書里留了個完美的身影。
他完美避開了晚年那個解不開的死局。
而他的兒子常升,不過是替老爹,甚至說是替那個原本完美無缺的“常藍太子集團”,把這筆殘酷的政治高利貸,連本帶利地給還上了。
歷史有時候就是這么冷冰冰。
在權力的天平上,功勞再大,也壓不過“安穩”這兩個字。
常家的悲劇,不在于他們做錯了啥,而在于他們手里的籌碼,超過了新皇權能掌控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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