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持續做好“五改四好”城市更新改革創新和政策支持保障工作,湖北省武漢市出臺《關于支持城市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批)》(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在盤活存量、復合利用、審批提速等方面推出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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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長江日報
《政策措施》提出,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租賃住房,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市場主體按照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已建成閑置低效的商業辦公用房、旅館存量房屋改建用于租賃住房。
為促進產業提檔升級,鼓勵各區在“工業上樓”項目的認定標準、分割轉讓比例等方面制定差異化政策,并落實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工業上樓項目由區級認定并實施相關審批。
探索公共空間配套服務設施的長期經營與功能復合使用。對公園、公交場站、青少年體育設施等公共空間的配套服務設施,可通過公開競爭方式確定具備專業能力和資質的市場主體,實施一體化更新改造和長期運營。符合條件的可采取特許經營等模式,運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0年,以保障市場主體合理收益,提升公共空間活力。
讓城市“剩余空間”變為“金角銀邊”,橋下空間也將迎來“新生”。《政策措施》提出,科學規劃、集約利用橋下空間,建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合理配置各類設施,實現功能互補與協同。符合正面清單的橋下空間利用項目,可通過工商登記納入規范管理。
為加快審批流程,建立存量建筑功能轉換和混合使用的正負面清單。對鼓勵轉換列入正面清單的功能類型,可簡化審批事項;凡未列入負面清單的建筑用途,允許依程序申請轉換。
經各區研究納入歷史遺留問題處置范圍的項目,按照部、省、市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政策,從是否符合規劃要求以及房屋安全、消防技術標準等方面組織開展認定,完善相關手續,按規定處置落實后,辦理不動產登記。
優化調整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方式。新供應的住宅用地項目所需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規模由土地儲備主體通過異地配建或購買其他存量商品房統籌解決。實行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彈性管理,對資金平衡缺口大、片區保租房需求小的重點項目,經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土地出讓條件中減少或取消配建要求。
此外,《政策措施》提出,促進城市更新項目實現長周期自平衡。依托優質企業信用優勢,撬動銀行信貸資源,以“統貸統還”模式集中推進一批城市更新項目。鼓勵各區以同一主體聚合同類型項目或區域內項目資源,進行統一策劃、統一融資、統一實施。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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