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今天分享一個關于“婚姻和金錢”的故事:
宋阿姨的女兒,今年28歲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女兒和談了三年的男友終于松口,愿意結婚了。
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也都是體制內工作人員,有退休金,以后也不需要麻煩子女。
考慮到雙方家境相當,又門當戶對,因此,宋阿姨壓根沒有多加考慮就同意了這門婚事。
可詳細了解了一番后,宋阿姨對這門婚事卻打起了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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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女兒的男朋友,暫且稱他為小趙。
小趙在私企上班,月薪一萬三,加上獎金什么的,年收入大概在22萬左右。
小趙的父母是在體制內工作的,兩個人退休金合約一萬出頭。
在2020年房價較高的時候,小趙父母給他買了一套婚房,首付100萬,貸款250萬,月供一萬六,貸款30年。
小趙父母每月會幫他還個5000左右,其余的則由小趙自己還。
因為每月房貸都要去掉大部分,因此小趙雖然工作了幾年,但卻沒有什么存款。
如果小趙不和自己的女兒結婚,或許小趙的條件放在婚戀市場上,還算是不錯的。
可每月房貸一萬六,月薪才一萬三,自己還得開銷,小趙這條件就顯得有些不夠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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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而且在談婚論嫁時,小趙父母也明確說了,不加女兒名字,也不需要女兒幫還房貸。
還沒等宋阿姨竊喜呢,小趙又提出,他婚后的工資只夠還房貸,連自己的零花錢都沒有,因此,只能讓女兒用她的工資養家。
當時小趙還說,誰還房貸誰養家都一樣,結了婚就是一家人,沒必要分得那么清。
一聽到這個消息,宋阿姨當即就很不樂意了。
小趙的婚房屬于婚前房,與女兒沒有半毛錢的關系。即便結婚,女兒也沒辦法分小趙的婚前房產。
而且婚后女兒還要用自己的工資去承擔家里的所有開支,這就等同于變相讓女兒養家了。
如果小兩口感情好,婚姻幸福美滿,這自然沒有什么問題,畢竟夫妻一體嘛。
可誰也不能確保,婚姻能一帆風順,也不能保證對方永遠不變心。
一旦婚姻不幸福了,那自己的女兒就要付出慘痛的代價,凈身出戶都有可能。
畢竟每月工資全都投在小家庭的瑣碎開支上,連房子都沒有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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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宋阿姨認為女兒和對方結婚的風險很大,而且一個不好,還會被凈身出戶,什么都沒撈著。
女兒也被這番擔憂給嚇到了,自己也沒有了主見。
畢竟婚房沒自己的名字,婚后卻要養家,這對于女兒來說,確實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宋阿姨知道要求在對方的婚房上加名字不現實,棒打鴛鴦又過于殘忍了。
于是就提出小兩口的工資放入一個共同賬戶,用于還房貸和生活開支,多余的就攢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房產證雖然不能加女兒的名字,但也要協議女兒所占份額,哪怕百分之一也行,并加以公證。
當宋阿姨提出這些要求時,男方父母當場就不樂意了,認為這是他們兒子的婚前房,不應該給女方占份額,畢竟女兒沒掏首付沒還房貸。
為了此事,雙方鬧得不可開交,誰也不肯妥協退讓,都認為對方占了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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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見這種辦法行不通,宋阿姨又提出,自己娘家給女兒也貸款買一套房子,只寫女兒一個人的名字,算是女兒的婚前房。
婚后,小兩口就各還各的房貸,家庭開銷就AA制,誰也不占誰的便宜。
可宋阿姨的想法剛說出口,小趙又不同意了,說沒必要買兩套房子,夫妻倆工資并不算高,同時承擔兩套房貸負擔太重,會喘不過氣來。
這不行那不行,這讓宋阿姨也有了些火氣,認為小趙是故意找各種理由逼著女兒一個人養家。
女兒一時半會也下不了決心分手退婚,看到這一幕,宋阿姨也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大家說,遇到這樣的情況,宋阿姨還要讓女兒繼續嫁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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