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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男子何某開網店賣假耐克、李寧等品牌歷時8年,獲利126萬多元,近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不僅要面臨全額退繳違法所得,還將被判處遠超實際損害數額的加重經濟制裁,以及刑事處罰。正應了老百姓常說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但這一案子,也暴露出不少問題。
何某在電商平臺賣假冒商品歷時8年,平臺乃至監管部門為何一直都沒有發現?
而只是在多位消費者在收貨后比對實物發現其售賣的商品有假,聯合向品牌權利方發起集中投訴,耐克與李寧公司接報后立即啟動知識產權保護響應機制,掌握證據并向市場監管與公安部門移交關鍵證據鏈后,何某才被予以懲處?
對于這一問題,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是銷售假冒品牌的何某偽裝的比較好,不易被發現。以及一些消費者想要穿戴品牌又不想多花錢、圖便宜購買,即便是發現其售賣的是假冒品牌,也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向相關部門投訴,才使得何某歷時8年銷售的假冒物品從服飾到箱包等,獲取了高額利潤。
如果說消費者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或者消費者缺少專業知識,對購買到的商品是否假冒,難以辨別,使得何某長時間沒有爆雷外,從看看新聞的報道可知,何某還組建了小型團隊,從專職打包員、物流協調員與在線客服等。那這一干人員8年中就沒有發現自己老板售賣的是假冒商品,依法舉報?
青鋒之所以提出上述兩個問題,就是想說明,在市場經濟的當下,不論是消費者,還是經營者,以及經營者雇用的工作人員,都應有相應的法律意識,而不是為了一己私利就置道德和法律等都不顧。
同時,青鋒還想提出另外一個問題,也即歷時8年銷售假耐克、李寧品牌的何某已被依法懲處,那有關部門是否應從何某案牽出的假冒產品的鏈條著手,來個斷鏈除根,假貨銷售這顆毒瘤徹底清除?
從相關報道披露的情況看,何某銷售的假耐克和李寧品牌,有兩個來源。一是江蘇常熟的服裝市場,其在便宜的檔口的拿貨價是正品的“七八分之一”;二是從“粵東、浙南等地數家隱蔽運作的地下代工廠”拿貨。據報道,這些作坊“專攻品牌仿制業務,單件T恤加工成本不足50元”,才使得何某等銷售假冒品牌的不法人員才有利可圖,進而鋌而走險。
因此,要徹底鏟除市場上假冒偽劣產品這顆毒瘤,有關部門就應該從源頭抓起,尤其是常被曝出假冒偽劣生產較多的“粵東、浙南”等地的監管部門,更應跨前一步,借助何某供出的假冒產品的源頭,將其予以搗毀的同時,依法懲處假冒偽劣生產者,在對其刑事懲處的同時,依法從經濟上罰的他們傾家蕩產,讓其并警示更多人再也不敢覬覦假冒品牌生產銷售獲利,還消費者一個健康、安全、放心、信得過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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