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物業公司好像不再催物業管理費了!
這樣一說,然后好多人就噼里啪啦的說一堆,怎么可能沒有出現催管理費,我家的門還貼著物業管理費催費單!
當然這些單子的,肯定就是之前的了,對于催費這個事情,我也是徹底的可以理解,那只是催費單而已,并沒有很惡劣的那種斷水斷電的老套路了!
正如我在路邊停車的,我停了車,他給了我單子,你喜歡給就給,不給,那也就不給了!不會像某些地方,你在那停車不給停車位,他真的會鎖車的,那就是另當別論了。
市場迎來了新的政策,主要是有三條紅線,每一條都是關乎到我們每個業主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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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斷水斷電,這種行為不行哦,已經在民法典里面了
我看到過以前小區里面真的會出現過斷水或者是斷電的,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斷水和斷電隨便一下就會影響日常的生活!
小區一開始是這樣子的,對于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先把門禁卡的效期進行消磁了,不讓業主很好的進入到大門,當然也是能進,只不過是每次都需要按開門鈴,或者是等人來開門。
這些行為現在都是變成違法行為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944條明確的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收物業管理費!
這種暴力催收行為嚴重的影響居民的自身權益!
在2025年底,已經出現過類似的事情了,在最高法院發現過小區業主李某因為拖欠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直接把他家的門卡停了,導致他連單元的門和電梯都進不了!
最終把這件事情鬧到法院了,法院最后的審理就是物業就這種實際上,不但限制了建筑物業的分區所有權,既缺乏法律依據,也超出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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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費必須透明過去不少小區,他真的會把這個賬做得稀里糊涂的,很多業主根本都不懂得是什么!
最簡單的一點,小區的公攤水電費,有時候我都搞不懂,一棟小區。房,他的公攤水電費平攤下來每平米要去到5毛,要知道100平米的房子要需要給50元的公攤水電費,1棟樓100多戶,需要5000多的公攤水電費,想也想不懂,也搞不明白!
還有小區內部什么壞了,又要需要錢去更換,雖然并不是說很明碼標價的收費,但是公布出來的價格肯定就是嚇老百姓,小區一個燈泡,它可以換個200塊錢出來的,我就搞不懂,為什么會這么貴,正常來說一個燈泡不就十幾元。再加上原本小區就是有請這些維修工的,也不需要額外的人工成本。
這種行為基本上都屬于違規的行為的,一方面就是賬面做得太假了,另外一方面就是把一些所謂的什么費用都扣押在業主手上,加壓費、水損費,電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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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侵犯小區的公共收益,70%收益得要歸業主所有
能到今天為止,很多人都不懂什么叫公共收益,最簡單一點的,每棟樓的電梯都有廣告,這些廣告是可以收廣告費的,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有些高端小區甚至有幾萬元的,我說的是一臺電梯!
還有小區大門兩邊的也是有很多可以貼廣告的地方,現在我看到很多小區門口都是貼滿了廣告的,有裝修的,有賣家具的,有賣家電的!
小區的公共停車位所產生的收益,扣除30%的合理運營成本以外,剩下的70%得要上繳給業主!
就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你的朋友過來找你玩,在小區里面停了三個小時停車,然后收費15元,理論上來說這15元有70%都是歸業主公共所有的,剩下的30%是用于維護成本的。
結果很多小區就直接全方面的“進了自己口袋”。
對于這三條紅線出來之后,物業公司就不再亂搞這么多東西出現了,另外很多業主也要逐步的提高自身的意識,覺得自己買的房子,那最大的權利還得是自己。
對于需要繳納物業費的,其實對于業主們來說也是要積極繳納的,畢竟物業管理費的,是要運營整個小區的!
還有盈利的70%部分是要上交給業主的,這些理論上來說要抵掉很多小區樓棟之間的一個。所謂的公攤電費,公攤水費。
這樣小區才能更好的生活,住得更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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