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汪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司磅員,該崗位實行24小時在崗制度,其在工作期間突發身體不適,前往診所就醫后返家服藥,在家依舊通過電話處理公司工作,最終不幸在家中死亡,醫院推斷其死亡原因為“心源性猝死”。
事后,公司為汪某向洪洞縣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該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公司遂將縣人社局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該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并重新作出認定。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4月21日,山西霍州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撤銷洪洞縣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責令其限期重新作出處理決定。
![]()
▲圖據圖蟲創意
24小時在崗員工不適就醫
回家服藥電話辦公猝死,未認定工傷
汪某在洪洞縣某公司擔任司磅員,自2016年3月入職,負責公司進出料過磅、統計報表等工作,崗位實行7×24小時值守、自行調休模式。
經審理查明,2025年7月7日17時許,汪某因突感身體不適,于18時35分到某衛生室就診,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醫囑飯后服藥。汪某返回家中服藥。7月7日23時48分,某醫院接到120求救電話,立即派車前往。23時59分到達現場,汪某仰臥于床上,2025年7月8日1時13分,汪某被宣告死亡。
2025年8月5日,公司向洪洞縣人社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包含死亡事故報告。報告載明,汪某在就診期間及居家服藥前后,均接電話處理公司業務,其仍是過磅崗位,24小時持續工作。2025年8月12日,洪洞縣人社局對汪某的妻子陳某進行詢問,陳某陳述:“20時左右,汪某吃完飯也吃了藥,我見他拿檔案袋在客廳沙發處核算數據。23時左右,我見汪某在臥室床上躺著,說胸口難受,我叫鄰居過來,鄰居撥打120后將其送醫院救治。”
2025年10月9日,洪洞縣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將該決定書送達給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2025年10月14日由其簽字確認。該人社局認為,本案中,汪某的情形既不符合“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當場死亡”,也不符合“突發疾病后直接送醫搶救并在48小時內死亡”的法定情形,故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
另查明,汪某死亡前,廠里有進料業務,汪某在廠里負責過磅、發袋工作,24小時在崗,其工作內容包括過磅及袋料日報、月報統計。
死亡過程存在連續性
一審判撤銷人社局決定并責令重新認定
法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本案中,2025年7月7日17時,汪某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感不適,請假看病,7月8日1時13分宣告死亡未超48小時,汪某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感身體不適致死亡的過程存在連續性。
汪某在某診所診療后,因對病情嚴重性沒做出準確判斷,選擇回家,合乎普通勞動者自救選擇與日常情理。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死亡結果存在其他原因的情況下,僅以汪某回家行為為由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屬于事實認定不清,缺乏充分證據,故予以撤銷。綜上,法院判決:撤銷洪洞縣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責令洪洞縣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內重新對洪洞縣某公司的申請作出處理決定。
來源:紅星新聞 B57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