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個視頻在網上炸開了鍋。懷孕三個月的女子,因為吃不下飯、孕吐嚴重,自己從婚前存的錢里掏了200塊錢買水果吃,結果被丈夫指著鼻子罵“敗家”,甚至被推搡詛咒,最后女子心寒決定引產離婚。視頻一出,網友們又心疼又憤怒,不少孕婦在評論區曬出自己的委屈經歷。
可誰能想到,這事反轉了。
先說清楚:這段視頻本身是劇情演繹,也就是擺拍。事發后女子賬號已經被平臺禁言,官方部門介入正在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
但我想說的是——這事是假的,可現實中類似的遭遇,是真的有人在經歷。200塊錢水果就能炸出一個人的人品,那那些在婚姻里被經濟控制、被言語羞辱的普通人呢?今天咱們不只看熱鬧,更要把法律講清楚,幫真的需要的人知道怎么保護自己。
一、事件是真還是假?官方最新回應來了
先捋一下事情經過:視頻里河南一名自稱懷孕三個月的女子發視頻說,自己孕吐嚴重吃不下飯,就花200元買了草莓菠蘿這些想吃的水果安慰自己。結果被丈夫發現后,先是罵她“敗家”“吃死你”,接著還莫名其妙地算賬說“一個月6000元”,甚至動手推搡了女方,女方心灰意冷決定打掉孩子并離婚。
不過,目前平臺已經確認回應:經核查,相關賬號發布“吃水果與丈夫爭執”、“前往醫院終止妊娠”等內容,當事人表示視頻內容為劇情演繹,未進行標注。綜合研判,該賬號發布虛假演繹內容、挑動對立情緒,已處置禁言。
也就是說:這視頻是編的,別信。
二、現實里遇到這種情況,法律上到底怎么保護你?
雖然這個視頻是假的,但類似的情景在現實中并不少見——妻子懷孕期間被丈夫言語辱罵、因經濟問題被指責、甚至遭受身體傷害,都是真實存在的。咱們真實遇到這種事,怎么辦?
第一,別忍!經濟控制+語言暴力現在也算家暴!
很多人以為家暴就是打人、動手才算。錯!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的規定,家庭暴力不僅包括毆打等身體侵害,還明確包括“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精神侵害行為。
而且就在最近(202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確發布典型案例:經濟控制和語言暴力也算家暴。長期對配偶進行辱罵詆毀、經濟控制、限制正常社會交往等情形,都屬于家庭暴力。
所以,如果你遇到類似情況,比如丈夫罵你“敗家”,或者限制你花錢,不是你作,不是無理取鬧,而是:法律保護你。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馬上做兩件事:
1. 報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施暴者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2. 保留證據:錄音、聊天記錄、視頻——這些都是打官司的好幫手。
第二,女方在懷孕或孩子剛出生期間想離婚,男方不能攔你
很多人不知道,在懷孕、哺乳期、打掉孩子后這段時間,離婚權利上是優先保護女性的。根據《民法典》第1082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者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請求的除外。
大白話就是:你能提離婚,但是這段時候,他想甩你都甩不掉,法律保護你。
第三,如果真要離婚,這兩筆錢你可能沒想過還能要
很多女性在婚姻里承擔了大部分家務——帶孩子、洗衣做飯、照顧老人。這些勞動在以前算“白干”,但現在法律給你撐腰了。
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此外,如果對方有過錯行為——比如經常辱罵、經濟控制、動手——按照《民法典》第1091條,無過錯方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具體能賠多少?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一般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后果以及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酌定。有的案件里,法院判了幾千到幾萬不等,既是懲罰施暴者,也是給受害方一個交代。
第四,離婚時財產怎么分?你可能能多要一點兒
離婚的時候,法院分割共同財產時會照顧女方的原則,《民法典》第1087條就明確了這一點。照顧的比例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裁量,比如女方長期在家帶孩子沒有收入來源、男方打罵、辱罵女方等等,這些情況法院在分房子、存款、車的時候會多考慮女方的利益。說白了,不是五五開,而是法律額外多偏向女方。
第五,一個都沒想到的權利:你的私房錢,他無權干涉!
如果真實情況下女方用的是自己的婚前存款買水果,法律上這筆錢屬于她個人財產,丈夫無權干涉、無權指責。《民法典》第1063條明確: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057條,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所以如果現實中男方說“你的錢也是家庭共同財產”,這句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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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這件事帶給我們哪些反思?
雖然這次是擺拍造假的,但有一點我們必須承認:視頻之所以能引爆全網,是因為不少人在評論區說“我老公也這樣”“這些罵人的話我都聽過”。這說明那種家里不賺錢就沒地位、被當提款機的婚姻壓迫,真實存在著。
很多人關心的“家務勞動補償”,光有法條不夠——現實中很多女性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權利,也不知道怎么取證、怎么打官司。
而且還有個扎心的問題:取證難。你被罵的時候,總不可能次次錄音吧?你又不能預料他什么時候開口兇你。所以,如果你或身邊的朋友正在經歷這種類似的經濟控制、語言暴力,請記住一句話:證據最重要——報警留存案底、截屏聊天記錄、錄音受害人描述、找親友證人,這些都是保護自己的武器,不要指望和默認為他下次會改好。
結論:事是假的,痛是真的
這件事大反轉,告訴我們:刷手機要擦亮眼,別啥都信。但另一方面,它暴露的婚姻真實痛點——經濟控制、婚內不平等待遇——是值得所有人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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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問大家幾個問題,評論區聊聊:
1. 你覺得經常用“你會不會過日子”“你住家里花誰的錢”來貶低妻子,算不算家暴?(按最高法最新的認定,算!)
2. 如果換作是你遇到配偶進行經濟控制和語言暴力,你會選擇隱忍、離婚,還是尋求法律幫助?
3. 官方已經把擺拍號封了,你覺得發布虛假劇情博眼球、挑撥對立情緒的人,應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歡迎轉發。不是為了罵人,是為了讓大家知道——婚姻可以苦可以貧窮,但不能被控制、被貶低、被當工具人。法律不看你性別,只看你有沒有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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