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28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前總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涉嫌操縱股價、收受賄賂等系列關聯案件作出二審宣判,推翻此前一審輕判結果,刑期直接大幅翻倍改判,該案因前后量刑懸殊、檢方持續抗訴加碼,再度引發韓國政壇及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據案件審理公開信息顯示,金建希此番涉案核心指控涵蓋操縱股價、違規收受請托財物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在案件調查階段,專門負責偵辦金建希相關涉案事宜的特檢組,全程認為一審法院量刑尺度嚴重偏輕,未能契合案件違法情節惡劣程度,依法向法院提出了嚴厲量刑建議,特檢組明確請求法院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15年,從嚴追責其全部涉案罪行。
回溯該案一審審理始末,早在今年1月28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庭就金建希涉統一教相關案件率先作出一審判決。經法庭審理查明,金建希存在接受統一教方面不正當請托、收受高價貴重物品的違法事實,一審法院據此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1年8個月,同時判令其追繳涉案款項1281.5萬韓元,折合美元約900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審判決僅針對金建希收受請托、收受高價物品相關指控作出有罪量刑處理,對于外界關注度極高、影響更為廣泛的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政治資金法》及操縱股價等核心涉案指控,一審法院經審理后均認定相關指控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最終對上述重大指控判定金建希無罪。
一審輕判結果及多項核心指控無罪的判決結論出爐后,韓國檢方及特檢組均對一審判決結果不予認可,尤其是針對操縱股價等核心涉案罪名的無罪判定,檢方依法正式提出抗訴,堅持要求二審法院重新核查案件事實、從嚴量刑改判。
此次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審理階段,最終采納檢方及特檢組從嚴量刑的核心訴求。二審法院最終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4年,相較于一審1年8個月的刑期實現大幅加碼翻倍,檢方持續抗訴訴求終見成效,二審改判結果徹底扭轉一審輕判局面。目前,該案二審判決后續相關執行事宜及后續是否申請再審等相關動向,仍有待持續關注。
編輯: 陳怡
責編: 趙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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