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依法查處一起企業未經批準,擅自移植、砍伐行道樹的典型違法案件,以剛性執法守護城市綠色生態屏障。
經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調查,2025年12月重慶某置業有限公司因項目施工需要,擬占用城市綠地并移植部分城市行道樹。為搶抓工期,該企業在僅取得區級城市管理部門審核、向市城市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尚未獲得正式許可的情況下,便擅自對城市綠地和行道樹“動起了手”,實施了移植行道樹6株、砍伐行道樹2株和損毀城市園林綠地的違法行為,違法事實清晰、證據確鑿。
![]()
被砍伐的行道樹。
《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園林樹木,不得擅自移植城市園林公共綠地內樹木,城市園林綠地內禁止損毀園林植物。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依據《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結合《重慶市城市管理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實施辦法》和《重慶市城市園林綠化補償費管理辦法》,對該公司擅自移植和砍伐行道樹、損毀城市園林綠地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6098元的行政處罰。當事人深刻認識到搶工期而無視法規的錯誤,表示將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先審批、后實施”的建設程序,并已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了罰款。
據執法人員介紹,本案中涉及移植、砍伐的樹木為行道樹。城市行道樹既是道路的“綠色衛士”,也是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重慶市相關規定,行道樹在管理上要嚴于其他樹木,無論是移植還是砍伐,其補償費標準為相應規格喬木補償費的3倍,并按每株占用1.5平方米道路附屬綠地進行補償。這一規定旨在強化行道樹保護力度,維護城市綠化生態,但目前仍有不少企業和市民對此并不了解,成為此類違法行為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
修復后的綠地。
“我們始終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對當事人進行了說理式普法,詳細闡明了違法事實、違法情節、處罰依據和罰款金額的計算規則,充分保障了當事人陳述、申辯以及聽證權利。”
以案為鑒,市城市管理執法總隊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和施工企業,行道樹是城市的“綠色風景線”,在構建綠色生態屏障,體現城市文化內涵,守護市民出行安全,營造舒適宜居生活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是受法律法規嚴格保護的,擅自移植和砍伐的補償費標準遠高于其他樹木。大家務必樹立法治意識,涉及城市綠化的一切施工活動必須依法報批,嚴禁未批先建,切莫心存僥幸,隨意破壞城市綠化環境,一旦涉及違法,必將面臨嚴肅懲處。
上游新聞 劉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