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科技大學2026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發布!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于2026年山東科技大學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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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六條學校代碼:10424
第七條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九條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學校本科招生監督小組負責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夏季高考生源,總計劃數為180人,招生計劃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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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報名條件通過山東省2026年夏季高考報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各科目合格,高中期間參加過社區服務、社會實踐和考察探究活動,完成規定的自主選修學分學習(以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為準)。
第十四條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于規定時間內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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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第十五條選拔程序1.學校初審:學校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反饋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組織審核,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布。2.網上確認考試:在規定時間內,初審合格考生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確認考試,超出規定時間,不允許繼續網上確認考試或者取消考試確認。另外,在時間沖突的情況下只允許在報名系統中確認1所學校的測試。3.學校考核:考核方式為綜合素質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兩個環節,以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為主。初審合格考生有資格參加學校考核,筆試時間為6月14日,具體安排及要求見學校本科招生網《山東科技大學2026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線上筆試須知》,根據須知要求進行繳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學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生計劃1:10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考生名單。取得面試資格考生參加學校綜合素質面試,面試時間為6月16日,具體安排及要求見學校本科招生網《山東科技大學2026年本科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線上面試須知》,根據須知要求進行繳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學校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生計劃1:6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第十六條錄取辦法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6年夏季高考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山東省2026年夏季高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下20分。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綜合成績由夏季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和高考加分)和學校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組成。其中夏季高考總成績占70%,學校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占3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對學校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夏季高考投檔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3.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我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所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該專業志愿無效。4.專業安排辦法:對進檔考生,在專業安排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5.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6.綜合評價招生已錄取的學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
第十七條時間安排1.網上報名、報名繳費: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中午12:00;2.初審結果查詢:6月9日前;3.筆試繳費、網上確認考試:6月11日上午9:00到6月12日上午9:00;4.筆試:6月14日(具體安排以學校本科招生網通知為準);5.面試繳費、網上確認考試:6月14日下午16:00到6月15日上午9:00;6.面試:6月16日(具體安排以學校本科招生網通知為準);7.入圍考生名單公示:6月23日前。請考生嚴格按照上述時間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報名繳費、考核繳費、網上確認考試、學校考核等環節,未按上述規定時間完成的,視為放棄我校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第十八條學校依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6]120號)收取報名和考核費用。繳費后未進行網上確認考試、網上確認考試后未參加學校考核等情況,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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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學校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學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其他注意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6057077(工作日期間8:30-11:30和14:30-17:00)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7554(工作日期間8:30-11:30和14:30-17:00)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
郵政編碼:266590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山東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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