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到浙江省代表團駐地,聽取浙江省代表團小組會議審議意見。
會中,有企業提出關于企業應收賬款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對此,潘功勝回應稱,人民銀行正在規范企業在應收賬款管理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去年央行在全國找了10家汽車企業進行約談,應該是有效果的。今年可以再看看其他行業有沒有比較典型的,還可以再做做。”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一些大型核心企業在應收賬款管理中存在不規范行為,部分企業自行搭建應收賬款電子憑證平臺,向供應商大量簽發承諾付款、可拆分轉讓的應收賬款電子憑證,并在供應商之間流轉,通過平臺將欠款轉化為電子憑證。而中小企業為盤活資金,只能以這些應收賬款憑證為依托,在平臺上開展融資。
2025年4月,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供應鏈金融業務 引導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有關事宜的通知》,對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業務進行規范,互聯網金融協會配套發布自律規則,明確應收賬款電子憑證期限原則上應在6個月以內,最長不超過1年。(第一財經記者 杜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