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于對關某某拒服兵役行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報)
關某某,男,彝族,曲靖市麒麟區茨營鎮人。2003年1月出生,2025年9月從曲靖市麒麟區應征入伍,服役于火箭軍某部隊。關某某入伍后,怕苦怕累,思想消極,以種種理由拒服兵役。經部隊、區征兵辦、鎮武裝部及其家屬多次談心教育,宣講拒服兵役相關政策法規及其嚴重后果,仍然拒絕履行兵役義務。2025年11月18日,關某某被所在部隊除名。
關某某拒服兵役的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為切實維護兵役制度的嚴肅性,鞏固國防事業發展,警示教育全區適齡應征青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云南省征兵工作條例》等相關法規,對關某某拒服兵役的行為作出以下處罰:
1.取消其義務兵優待,按照麒麟區2025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標準的4倍處以罰款,共計54374.4元。
2.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為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其個人戶籍“兵役狀況”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4.自政府處罰決定下發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升學復學手續,兩年內不準出國(境)。
5.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6.作為反面典型,將其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
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