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西雙版納州委批準,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對西雙版納州傣醫醫院(州民族醫藥研究所)原黨委副書記、院(所)長王肖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肖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卡,違規接受旅游活動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規用公款為他人支付費用;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親屬安排工作;廉潔底線失守,將應當由本人及親屬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漠視群眾利益,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增加收費項目,加重群眾負擔;濫用職權,違規決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供應醫療耗材、設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肖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西雙版納州委批準,決定給予王肖飛開除黨籍處分;由西雙版納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