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迅有句名言:有些事情啊,處理掉了就不是事情,沒處理掉,就永遠都是事情。

女輔警敲詐公職人員這個奇葩案件,沸沸揚揚的炒了好幾天了,仍在輿論場中發酵。
這件事情啊,沒處理掉,明顯已經鬧大了。 新華社、半月談啥的,還有老胡,都出來說話了。當地有關部門有點騎虎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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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評頭論足的都挺興奮,有同情這個女輔警替她喊冤的,有支持她的敲詐行為是“替天行道”的,還有一大幫法律專業人士深度解析后義憤填膺自告奮勇地要幫她打官司......
最可憐的是吳秀波同學,躺著中槍。本來他和陳昱霖的那點糟心事已經翻篇了,這一次許小姐又讓大家想起了吳秀波。
律師們紛紛拿此案與吳秀波婚外情女友敲詐案對比:
陳昱霖先后向吳秀波索要300萬+800萬+300萬,總計1400萬人民幣,后又索要3700萬人民幣(未遂),終被忍無可忍的秀波兄送進了局子。法院最終判處陳昱霖有期徒刑三年并緩刑三年,另外處以人民幣10萬元的罰款。
(可憐的吳秀波事業盡毀)
這個案件數額巨大,但是法院的判決考慮了情、理、法,比較符合社會輿論的期待。
與灌云縣的朋友們這么比一比,吳秀波,還真TM的夠意思……
現在看來,至少有9個公職人員睡了女輔警,而女輔警呢,總共才向“受害人”索要了370多萬人民幣。這點錢,在北京買個一居室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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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了13年的實刑,外加高達500萬元的罰款,這個判決太厲害了,不僅把她的“賣身錢”全拿了回去,還把她關了進去。

NND,太慘了,這幾年讓那幫孫子白玩了。
當年和雷政富同志纏綿12秒,留下動作片娛樂大眾的重慶“風塵女俠”趙紅霞,放倒的那都是區長/書記的,也就判2年緩刑2年。
還可以舉個個栗子,甘肅省武威市前副市長、45歲的姜保紅曾與40多名官員發生關系,一路陪睡升官,通過性賄賂謀求上位。
姜市長貪污了1400多萬,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她也沒有許艷判的重。
量刑對對看,實在看不懂。

對女輔警這事兒有句很流行的評論:一群西門慶把潘金蓮送進了牢房,還要金蓮賠一大筆錢.....
這幫子西門慶,差不多有一半來自公安系統,古代時候一般叫“拿人的捕快”,明朝的時候叫“六扇門的人”,是專門負責逮捕各種罪犯的,在江湖上擁有極大的權力。

當地法院重判的理由也許很充分:必須重罰,因為女輔警把我們六扇門的同志都給帶壞了.......
但吃瓜群眾有理由認為,這有利用公權力報復的嫌疑,其中必有隱情.......
譬如有人扒出來,睡了女輔警的公安局副局長林相兵大肆貪污受賄,還當保護傘縱容家人開設賭場,卻僅判了兩年六個月。
還有人表示好奇:被敲詐的受害人,錢的來路是否正當?有沒有對他們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追責?
吃瓜群眾,坐等香艷故事的最后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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