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獲悉,今天(12月17日),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村英才學校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向社會公布。
根據調查報告,2024年1月19日,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村英才學校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系一名8歲小學生在宿舍內用打火機燒斷自己被子上的線頭時,引燃其相鄰木床上放置的學生衣物,導致宿舍內大量的被褥、衣服、木床等快速燃燒蔓延成災。事故共造成13名小學生死亡、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4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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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發生后,國務院安委會對事故調查處理進行掛牌督辦。河南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安排,統一指揮,當地黨委政府組織力量全力救治受傷人員,積極做好遇難學生家屬安撫、善后處置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河南省政府成立了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應急管理部、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專家參與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經反復深入細致調查,查清了火災發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有關單位情況,查明了地方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監管、審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事故調查組總結了五個方面教訓: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底線守得不牢;二是學校安全管理措施未有效落實;三是學校初期火災應急處置能力嚴重不足;四是有關部門行政審批源頭把關不嚴;五是消防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細致。
河南省成立火災事故調查組的同時,省紀委監委成立火災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同步開展工作。
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重大火災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25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對火災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南陽市委、市政府,方城縣委、縣政府,以及南陽市和方城縣教育、消防、自然資源、住建、民政等部門2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
- 給予南陽市政府副市長阿穎,南陽市政協副主席、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文普等2人政務警告處分;
- 給予南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時任方城縣委書記)段文漢黨內警告處分;
- 給予方城縣委副書記、縣長李霞,方城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副縣長岳太斌,南陽市教育局三級調研員吳樹之,方城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支隊級副職馬生才,方城縣教體局黨組書記、局長秦樂飛,方城縣教體局七級職員曹中潭等6人政務記過處分;
- 給予方城縣教體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余勇,方城縣消防救援大隊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技術11級王洪浩,方城縣教體局安全管理股負責人王心剛,方城縣教體局民辦教育管理股負責人孫偉,方城縣住建局建設管理股負責人張鑫,方城縣民政局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主任汪海,方城縣教體局民辦教育管理股工作人員姬曉等7人政務記大過處分;
- 給予方城縣獨樹鎮中心學校工作人員徐春珂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記大過處分;
- 給予方城縣自然資源局七級職員霍海濤政務降級處分;
- 給予方城縣獨樹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劉迨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 給予方城縣獨樹鎮中心學校副校長董贊、方城縣獨樹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郭大雷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 給予方城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時任方城縣獨樹鎮黨委書記)吳景敏,方城縣獨樹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劉洪海,方城縣自然資源局機關紀委書記、八級職員高永軍,方城縣獨樹鎮教育黨總支副書記、中心學校校長許元秋等4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 責成方城縣委、縣政府向南陽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南陽市委、市政府向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火災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對英才學校5名相關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李宇(英才學校創辦人、實際控制人)、徐向陽(英才學校校長)、賈霞(英才學校起火宿舍宿管員)等3人被檢察機關以犯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訴,方城縣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12月19日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其他2人因未參與學校實際管理,不構成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據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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