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熠楊)近日,申請執行人封某泉將一面寫有“公正執法 清正廉潔”的錦旗送至邵陽市大祥區法院,感謝該院在執行其與封某波合同糾紛一案中,讓叔侄二人多年來交織的爭議糾紛得以妥善化解,也讓原本產生裂隙的兩家人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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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作為侄子的封某波以其創立的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名義與大祥區檀江鄉部分村民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在該集體土地上建造食品工廠。2015年,封某波與叔叔封某泉簽訂《租賃合同》,約定將“征用地”出租給封某泉,后因租金未及時支付訴至法院。其間,封某波與封某泉因調解不成,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導致封某泉等人受輕微傷。該院以《租賃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為由判決合同無效。然而,雙方矛盾并未就此化解。2019年,雙方再次簽訂協議,對經濟糾紛作出結算,約定由封某波購買封某泉名下的機械、廠房設備,并向封某泉支付100萬元,逾期則應支付利息及違約金。判決生效后,封某波分文未付,二人再度對簿公堂。經一審、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封某泉要求封某波支付設備款項的訴訟請求,但封某波十分抵觸這一判決結果。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夏新了解到申請執行人封某泉與被執行人封某波系親叔侄關系,卻因經濟糾紛產生矛盾多年。對此,執行法官決定著力促進和解執行,先后十余次找到雙方當事人調解、協商。一方面是勸導封某波作為侄子應當尊重自己的長輩,不應和長輩斗氣,并告知如拒不履行將面對司法拘留等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是積極做通封某泉的思想工作,封某波名下的企業正資金周轉困難,強制執行可能會加深二人之間的裂痕,希望其站在徹底解決糾紛、修復親情關系的角度看待問題。
在執行法官夏新多次調解和法律震懾下,雙方當事人最終各退一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封某波分兩期向申請執行人封某泉支付欠款128萬元。目前,被執行人封某波已分期全部執行完畢,其正在經營的食品公司也得以漸漸走出困境。
辦案七年來,執行法官夏新不斷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共執結1600余件案件,收獲錦旗二十余面。案結、事了、人和,也是大祥區法院辦案人員的不懈追求,在依法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同時,妥善化解了矛盾糾紛,贏得了更多當事人的理解和贊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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