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兩會期間,正是各屆代表建言獻策的時候。
然而雷人提案年年有,今年格外不尋常。
最近,政協委員周世虹的奇葩言論就成功吸引了全網的關注。
他建議:改革政審方式,消除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并搬出“罪刑法定、罪責自負”這個刑法的基本原則說事,意即一人做事一人當,應當給予罪犯子女進入仕途的機會。
連網紅法學教授羅翔都出來聲援,認為不能突破“無罪不罰”的底線。
可是很遺憾,盡管兩位引經據典,但是認可支持他們的人民群眾,幾乎沒有。
難道普羅大眾都很愚昧,缺乏文明社會的法治精神嗎?
非也。
因為他們討論的并非具體法條或者適用刑罰之責,而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范疇。
竊以為,消除對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不僅對社會安定危害極大,而且是對普通人最大的不公平。
1
我們先來了解下正審的必要性和意義何在?正審到底審什么?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主要是明清時期)一人犯下死罪是要株連九族的,這九族通常指罪犯的父族、母族、妻族等關聯近親屬,基本囊括了整個家族,聽上去很不合理是吧?
但若要了解明清時期官場裙帶關系的嚴重程度,也就明白這樣的定罪原則意義何在了。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就是官場勾連利益盤根錯節的真實寫照。封建時代統治者為了鞏固政權,只能用重典斬草除根,以絕后患,但也難免錯殺無辜,殃及池魚。
現代社會,法治為本,當然不再搞株連,但在考公、征兵等領域,政審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正審審什么?真的是查三代嗎?
實際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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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審審查的是本人是否有過犯罪記錄及不良行為等,對于絕大多數普通公務員職位,僅需提供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有些部門可能需要提供征信證明。
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旁系親屬有犯罪行為,并不影響本人考錄公務員。但公檢法機關、外交、軍隊、安全等部門除外。
能夠看到,正審并非想象中那么嚴格,對于嚴查三代血親的部門招錄要求,其實也完全能夠理解。
試想: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貪官污吏的子女堂而皇之進了公安司法部門,然后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撈人,給家人洗白,再繼續大肆貪腐,這個社會還有救嗎?人民答應嗎?
你能接受當初為貪官母親鳴不平,用其母臟款在國外逍遙自在炫富享受的曲婉婷回國,通過考公進入檢察院或紀委工作嗎?
或者想象一下:電視劇《狂飆》里橫行京海二十年的高啟強伏法了,但他有個親生兒子不受任何影響,通過考公搖身一變成為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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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的話,指導組的工作遠遠不會結束,《狂飆》還會接著拍續集,掃黑風暴將永無休止。
其實正審并非中國獨有,一向被視為民主燈塔的美國也有正審制度。
有資料顯示,美國重要公共部門招錄公務員也需要審查個人背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本人有無犯罪記錄、社交狀況、心理狀態、是否使用非法藥品等等。除此之外,社交軟件包括朋友圈內容也是審查的一部分。
看到這里,不知道周世虹委員和羅翔教授是否認為美國的審查制度嚴重干涉公民隱私和人權呢?
相比之下,咱們的政審制度基于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考慮,更是對犯罪的有力震懾,實在沒啥好吐槽的。
如果罪犯子女都能輕而易舉通過考公成為警察、法官、檢察官,那這個社會該有多可怕?
2
從教育心理學的角度,罪犯子女受家庭環境影響,人格特征和心理更容易被同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有遺傳學和生物基因學依據的。
例如:美國俄勒綱州有個韋弗家族,一家三代都有無法自控的暴力傾向:爺爺殺死一對情侶,父親也成了連環殺手,最后兒子又因槍殺好友入獄。
這是孤例嗎?很遺憾并不是。
為了證實“犯罪基因”是否存在,芬蘭科學家對900余名罪犯的基因進行了研究,結果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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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的暴力犯罪,都與MAOA和CDH-13兩種基因密切相關。這兩種基因掌管控制情緒的閘門,一旦失控,人就會作出暴力舉動。
雖然目前現代科學并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攜帶這兩種基因變異的人都會做出犯罪舉動,而且基因變異與犯罪行為之間只是存在相關性,并非必然性,但是仍應引起足夠警惕。
除了基因學的影響,原生家庭對人性格和人格的影響和塑造則更為直接。
就說前不久發生的香港名媛碎尸案吧,難道還不足夠說明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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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的前夫Alex,無業且有殺豬盤詐騙同性密友的前科,被警方通緝;其哥哥也沒什么正經工作,開了兩家餐飲店都負債累累,被銀行上門追債。
而這兄弟倆的父親雖曾為警長,卻在中年時強奸一名女子被迫辭職,更是殺前兒媳的主謀;名媛唯一未涉案的前婆婆也是知情人,也因欠債被法院宣判破產。
總之,一家人都非善類。
兇殺案的細節之前港媒報道的過于詳細,已經到了讓人生理上產生不適的地步,相信大部分人看后都會覺得脊背發涼,毛骨悚然,比恐怖片更瘆人。
這樣殘忍的作案手段遠遠超出普通人的想象,但是在巨大的金錢利益面前,絕不能低估人性的惡。
幸好Alex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假如有的話,試問:香港社會是否有人能接受他(她)考公踏入司法界?
如果讓科學家去測量這一家人的基因的話,相信絕對能找到犯罪基因的存在,他們一家人能夠如此團結一致作案,也會給社會學家帶來足夠的思索。
3
考公,對于普通人來說是一條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廝殺。
通道異常狹窄,競爭尤其激烈。
經濟下行時期,年輕人更加追求安穩,這也無可厚非。
但是,當極為有限的資源要面對“僧多粥少”的局面時,這些法律專家們還要站在罪犯的立場,替他們的子女考慮,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
打著公平的旗號,難免不讓人懷疑,他們是否在替貪官污吏們考慮?
這個世界本就沒有絕對的公平。
況且,除了考公,職場和其他領域對罪犯子女們都是敞開的,沒有任何限制,也不存在歧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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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下的掃黑劇和刑偵劇也能看到,如今罪犯的作案手段越來越呈現隱蔽化、高科技和團伙作案的特征,很多罪犯都具備極強的心理素質與反社會人格,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更大。
這些法律專家們不去思考如何降低犯罪率,保障社會的長治久安,卻在替罪犯們要求“絕對的公平”,難道不是屁股坐歪了嗎?
如果他們有興趣做公益,完全可以就針對女性的高頻率謀殺案,給女性們普法,告訴她們如何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財產和生命安全。
或者給貧困群體提供義務法律援助。
難道這些不是更有意義,更值得做的事情嗎?
也有人提出,把罪犯們區別對待,對于貪官污吏,堅決不允許考公,對于普通罪犯子女可以網開一面。
應該說,這是一種極其幼稚可笑的想法。如何判斷哪些犯罪類型可以對他們的子女區別對待?這樣不但在操作上難度極大,而且無形中給權力尋租提供了空間。
犯罪者必須付出代價,社會在制度設計上也必須提高犯罪的成本。
不然,這個社會將會成為人間地獄。
總之,消除罪犯子女考公限制,是對守法善良公民最大的傷害和不公平。
兩位法律專家,還是閉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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