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殷嘯虎
宋朝的御史具有獨立的地位和較高的權威,官員一旦被御史彈劾,或是停職,或是主動辭職,或是被降調離崗位,即便是執政大臣也不例外。
南宋初年,雖然政權不穩,朝廷顛沛流離,但這套制度依然被繼承和延續下來。然而,秦檜自紹興八年(1138年)再度擔任宰相后,這一制度傳統就被打破了。直到他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去世,連續獨任了17年的宰相,大權獨攬;而作為監督相權的御史,不僅沒有發揮作用,反而成為了他專權的幫兇,在中國監察制度史上留下了極不光彩的一頁。
在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至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再度擔任宰相的12年時間里,先后共任命了10位宰相(除張邦昌外),其中除了杜充因為投降金人而被免職、范宗尹因議事不合而主動辭職外,其余8人都是因御史彈劾而被罷免的。第一位宰相李綱于建炎元年八月遭時任殿中侍御史的張浚彈劾,結果僅僅做了75天宰相便被罷免;其后,黃潛善和汪伯彥于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被御史中丞張澂彈劾而罷免;呂頤浩于建炎四年(1130年)四月被時任御史中丞的趙鼎彈劾而遭罷免,次年九月復任宰相,兩年后又因侍御史辛炳、殿中侍御史常同彈劾而被罷免;朱勝非于紹興四年(1134年)九月因遭侍御史魏矼彈劾而免職;張浚于紹興七年(1137年)九月被御史中丞周秘彈劾二十大罪而遭罷免;趙鼎于紹興八年(1138年)十月因秦檜唆使其黨羽侍御史蕭振等散布流言迫使其辭職。即便是秦檜紹興元年(1131年)八月第一次任宰相,也是因殿中侍御史黃龜年彈劾而被迫于次年八月辭職。
也正是因為如此,秦檜于紹興八年(1138年)再次擔任宰相后,就把控制御史的任用作為打擊政敵、掌控輿論以達到大權獨攬目的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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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再次擔任宰相、將趙鼎排擠出朝廷后,專主對金議和。但由于自己在朝中的影響力不夠,雖然得到宋高宗趙構的支持,卻遭到大多數官員的反對,秦檜對此也頭疼不已。這時,中書舍人勾龍如淵對他說:“何不擇人為(御史)臺官,使盡擊去,則相公之事遂矣。”秦檜一聽恍然大悟,立即任命勾龍如淵為御史中丞,盡管“人皆駭愕”,但從此開始,秦檜通過對御史任用的控制,實現了獨攬大權、排斥異己的目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引呂本中《大事記》記載:“自(勾龍)如淵擢中丞,而巫伋、鄭仲熊、李文會之徒除授悉由密啟,欲竄逐諸賢,則使之露章而論其罪;欲斥去執政,則使之彈擊而補其闕,而臺諫之權在(秦)檜矣。”而且“秦檜每薦臺諫,必先諭以己意”,甚至“每除臺諫,必以其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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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話的,很快得到提拔;不聽話的,則加以排斥甚至罷免。紹興九年(1139年),秦檜為了達到進一步打擊已經被罷相的趙鼎,特地將與趙鼎不和的周葵任命為殿中侍御史,可沒想到周葵并沒有遵從他的意愿,甚至還“以言事忤秦檜”,結果被秦檜罷免。
秦檜通過御史,不僅對他的主要政敵和競爭對手大肆追殺,而且對與自己意見不合,特別是那些主戰派的官員肆意打擊迫害。趙鼎罷相后,以奉國軍節度使任泉州知州,秦檜唆使殿中侍御史趙祖信等對其進行彈劾,結果趙鼎被免去了節度使。但秦檜并不罷休,又命御史中丞王次翁連番對趙鼎進行彈劾,使趙鼎被貶為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可秦檜依然沒有罷休,又唆使御史中丞詹大方再次對趙鼎進行彈劾,將其貶往吉陽軍(今海南三亞市)安置,最終趙鼎被逼絕食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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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在打擊政敵的同時,利用御史控制輿論,鞏固自身的權力。如前所述,南宋初年的宰相大都是因遭御史彈劾而離職的,秦檜自己也不例外。因此,他再次擔任宰相后,不僅封殺了“言路”,避免因遭御史彈劾而重蹈罷相的覆轍,而且利用御史幫助自己度過政治危機。
紹興九年(1139年),金人撕毀議和協議,大舉南侵,原先歸還南宋的土地又被奪去。秦檜作為主要決策者,自然要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秦檜任命王次翁為御史中丞,而王次翁果然不負所托,“凡可為(秦)檜地者,(王)次翁無不力為之。”他對趙構說:“事有小變,更用它相,后來者未必賢,而排黜異黨,紛紛累月不能定,愿陛下以為戒。”趙構認為他說得有道理,于是“(秦)檜位遂安,公論不能搖矣。”秦檜投桃報李,不久便推薦他擔任參知政事,成為執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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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控制御史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只要聽話,會很快得到提升。秦檜獨任宰相的17年時間里,共任命了20多位執政大臣,其中多數都擔任過御史,而從王次翁開始,有10人是直接從御史中丞崗位上提拔的。
這些御史雖然是為虎作倀,但一旦失去了利用的價值,便會被其他御史彈劾而遭到貶斥;而那些彈劾他們的御史又很快取代了他們的地位,“萬俟卨、范同、程克俊及文會等,不一年或半年,必以罪罷,尚疑復用,多使居千里外州軍,且使人伺察之。”所以,在秦檜專權的17年時間里,御史和執政大臣如同走馬燈一般更換,而唯獨秦檜穩坐宰相寶座。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檜因病去世。兩個月后,宋高宗親自下手詔:“臺諫風憲之地,振舉紀綱,糾剔奸邪,密贊治道。年來用人非據,與大臣為黨,而濟其喜怒,甚非耳目之寄。朕今親除公正之士,以革前弊,繼此者宜盡心乃職,惟結主知,無更合黨締交,敗亂成法,當謹茲訓,毋自貽咎。”一些助紂為虐的御史也紛紛遭到貶斥,得到了他們應有的下場,也算是撥亂反正了。
來源:《兩宋法制風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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