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多數人已經認識到史航行為的嚴重性騷擾性質。像三聯的訪談和其他多家媒體科普的那樣,性騷擾可以大致分為三類,包括提出某種交易條件的性脅迫,傳達具有性別歧視含義的貶損言語或肢體動作,和不受歡迎的性關注(比如持續的性挑逗)。同樣,很多人也已經意識到此“同意”非彼“同意”,就像知名普法工作者羅翔所說的,個體的同意能夠多大程度影響犯罪的成立與刑罰的適用,這取決于社會控制與個人自由之間的微妙關系。
可在史航事件中,不說司法程序,在網絡審判中,對完美受害者的追求仍然可觀地存在:她是否第一時間明確說“不”?她是否在事情發生后馬上報警?她為何現在才說?她是否留存被傷害的實質性證據?……為何我們對受害者是否有采取保護自己的措施和進行司法舉證刨根問底,卻鮮少詰問是誰賦予施害者侵害的權力?為什么不去關心她是如何忍受和傷口共同生活到至今?
那些質問受害者們為什么不報警,為什么沒有第一時間報警的人,你知道你是在告訴她們要走進一種什么樣的境遇、一個戰線多長的斗爭中嗎?人們總是期望受害者在被轟炸后盡快地開始戰斗,一邊將混亂的感受轉化為清晰的邏輯直攻侵害者,一邊防御陌生人的惡意揣測和評判,同時投入大量的經濟時間和沉沒成本,冒著(暫停或)失去工作和學業的風險,來換取微乎其微地勝訴概率和不一定發生的施害人的道歉,更不用說賠償了。明明是社會未能建立起完善的相應系統和機制,卻指責受害者不夠“努力”反擊,這不可笑嗎?
根據美國性別研究學者Judith Butler 延伸福柯對司法權力的說法,司法主體一律是通過某些排除性的實踐生產的;這些排除實踐在政治的司法結構建立完成之際就不再“彰顯”。換句話說,主體的政治建構是朝向某些合法化以及排除的目的發展,這些政治運作被某種把司法結構當作基礎的政治分析給有效地遮掩以及自然化了。把這段學術文字翻譯成白話,意思就是,現實中的法律的實施和司法公正并不是對所有群體一視同仁的,而這種排他性和邊緣化非主體早在法律制定的過程中就已經決定了。
而在絕大多數當今社會中,順直男無疑是主體,擁有權力和社會資源的順直男無疑是主體中的主體,也就是制定法律的絕大多數人。在這里,我們以性騷擾的極端難以勝訴為例。不論中外,女人的被性騷擾經歷難以符合男性定義的真理體系。在我國,直到2018年才有以性騷擾這一獨立的民事訴訟案由。主要由數代男性制定的法律要求一系列的客觀可取證可鑒定的證據來證明被傷害,再加上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普遍司法原則,受害人的主觀描述和感受在庭審考量上變得微不足道。在這種情況下,司法程序并不僅僅體現現狀,它鞏固甚至再生產現狀。
我相信沒有一個女性在仔細閱讀過那篇小默的長文后不憤怒,不輾轉反側,甚至體會到切身之痛。因為父權制下的結構性不平等帶來的針對女性的普遍困境讓我們時常難分彼此,我們深知其他女性的過去也許就是我們的明天。一年前,針對唐山打人事件,我在朋友圈寫下:與其說女性主義是人人可以獲得的覺醒,不如說是埋藏在每個有基本良知的人心中的種子。時至今日仍是如此。父權制把性別如此明顯又無處不在的階級對立自然化、生活化、習俗化,從而讓公眾對其存在理所當然到置之不理,更遑論加以審視。
誠然,這個事件中,史航個人是問題,可他卻又不僅僅是問題所在。根本問題是我們每個人日常參與且持續運轉的系統,以及我們不知不覺中做出與之相關的種種選擇和所產生的后果,還有我們是否能意識到并考慮替代性方案。關注父權制作為一個系統的必要性并不意味著我們忽視個人,只是我們將個人作為更大系統的參與者,而不是將個人的犯罪和道歉視為一切的開始和結束。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或自愿或被動地參與到建構父權話語的體系中,所以關鍵是意識到我們每個人都擁有改變現狀的責任。
除了難以在司法層面上得到正義的原因以外,父權社會對女性關于性羞恥的規勸和訓誡讓很多女性遭受到性騷擾、性侵害后也不敢發聲,這間接地保護了一系列針對女性的性犯罪。這次二十二位女性的發聲和戰斗,尤其是小默的,是極具自我犧牲精神的,因為她們在用重新揭開自己傷口的方式來確保將來每一位想伸手的“史航”們考慮一下后果,從而少一位遭受這樣傷害的女性。
很多男性一聽批判父權制就很反感,以性騷擾為例,他們表示也有富有社會經濟實力的女性實施性騷擾、性脅迫的案例。可這就混淆了男女作為群體的地位差異和他們的個人經歷。也就是說,將女性視為父權制下的被壓迫者并不意味著每個女性都以同樣的程度或方式承受壓迫,就像父權制社會也不意味著每個順直男都平等地分享順直男身份帶來的特權,更不用說社會對女性的很多壓迫并不是肉眼可見、可量化的(比如社會規訓潛移默化的影響)。
在史航和類似事件中,大量男性對這種男性實施性騷擾的沉默可以用一種個人主義的觀點來解釋。因為很多男性自動把這類“壞男性”的行為看作與我無關,反正我也不會成為這樣的人。可為什么我們不能只局限于個人行為不當,而要反觀制度?因為人是社會性動物,沒有人的身份、行為,話語、社會地位、人際關系等等是獨立于一個群體類別而建構或產生的。而生物性別又是人類社會中最常見且最廣泛應用的一個類別。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在研究社會議題時,個人行為只是群體大數據的一個代表。同理,父權制為順直男開辟了一條相較其他群體平坦的多的登山路,使大多數順直男在前行時都選擇走這條最不費體力的路。這樣的結果就是對其他路上的人視而不見,對他們腳底的崎嶇聞所未聞,甚至不敢置信。
我還想提出這個事引起如此關注和討論的一個原因:史航“資深文藝創作者”或者“知名文藝工作者”的身份。一個令人費解的現象是,文藝圈中的某些“者”們,似乎處于一個特殊的階層,讓不論是公眾還是文藝職場中的人們,模糊對他們的道德判斷。在歐美文藝圈中,我們也不難見到這樣的現象:性丑聞纏身的電視劇導演依然能預定下一季的拍攝,被起訴性侵未成年少女的電影導演也依然能被邀去做知名電影節的評審……文藝創作像一張免死金牌,越高質量的文藝產出,越被觀眾喜愛的作品,給創作者本身帶來越不可直視金光濾鏡。可從古至今,文藝創作的初衷是什么?難道不是為了歌頌美、愛、真理?不是為了那些承受苦難卻銷聲匿跡的人代言?不是為了批判那悄無聲息卻蔓延的無邊無際的壓迫性權力?我們需要做的,是對這些“者”們的怯魅。
所以不同的群體能夠做什么呢?女權主義作家、性別研究學者,需要為公眾寫作,而不只是局限于學術寫作。媒體人應該謹慎撰寫新聞稿,理性引導公共討論,不斷章取義只為搏點擊量。企業和高校應該把制定關于性騷擾、性權利的課程作為入職或入學的第一課納入考量(事實上很多美國大學都有這個,比如我的本科大學要求所有大一新生在開學時就要參加這個,以及關于酒精和藥物濫用的課程),也可以建立相關的內部平臺(網站或者電話)來讓受害者尋求幫助和維權。司法體系中的工作人員應該意識到符合傳統標準的證據對受害人來說是難以取得的,從而擴大對可接受證據的類別并加強對已有證據的解讀。此外,由于揭露職場性騷擾的受害人往往要承擔工作變動的風險,應該建立起救濟受害人的社會保障系統。
像我一樣還沒步入職場的學生或者做自由職業的人們其實也可以做很多。比如,從不開和制止性別歧視的玩笑,到不默許身邊“史航”的行為;從反思某些職業或特定級別的崗位中嚴重的男女比例失調,到敢于拒絕自身特權帶來的既得利益來挑戰結構性不公。
我也時常懷疑個人力量對現狀的撼動,擔心到頭來什么都不會改變。可一個人從自身開始行動,已經打破了我們對每個人都麻木地接受現狀的絕望預設。哪怕只是朝河流中仍入一個小石子兒,瞬間且極其局部的異常波動也能讓至少一個人注意到并開始思考和懷疑現狀的合理性及必然性。盡管我們現在的種種努力或許看起來只是在父權制的龐大身軀上產生小小的瘙癢,可歷史上哪一次進行平權革新的人們當時就意識到自己處在風暴中心呢?
我們要不停地詰問,保持敏感和自主權的邊界。我們有權反抗不公不義,不論何時何地。有時,我們有幸能夠選擇革命的時間、方式和舞臺,但更多時候,我們要先立足于腳下的那一點土地進行戰斗。我們在黑暗中點燃燭火,因為僅僅短暫地感受到同伴的目光就夠給予力量。我們不停止戰斗,因為我們每一位都值得安全、自由和快樂地活。去年我在日記本里寫下的話,我到今天仍然認同:我們不是在對沉淪的舊世界揚幡招魂,我們彼此吸引連接,新世界早已非懸在虛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