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呼市的王先生開車到一家4S店辦事,他把車剛剛停在店外沒一會兒的功夫車就被撞了。
王先生說事情發生于5月2日,他的車左前門已經嚴重變形,車后視鏡和左前門的玻璃都已經裂了,車左前翼子板、左前杠和大燈都有損傷,車被撞之前輪胎是正向的,被撞后有一點點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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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告訴記者,當天下午他來到呼市回民區的這家小鵬4S店辦事,把車停好也就10分鐘左右就聽到了撞擊聲,王先生表示他當時停完車后就去準備試駕,準備好的時候隔壁零跑4S店的試駕車,據了解當時是零跑4S店的工作人員在給客戶介紹車的時候把車通電解鎖了,一名8歲的孩子上了主駕駛后誤操作掛了倒擋,直接就頂到王先生的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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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王先生與孩子的家長和4S店溝通賠償的問題,4S店回復他們的車也需要維修,孩子的家長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而孩子家長認為4S店也有責任,不承擔修車費用。王先生表示在溝通的過程中孩子的家長和4S店雖然都愿意承擔責任,但是雙方就責任應該按照怎樣的比例劃分無法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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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是什么情況?事故的責任該怎么劃分?記者找到了4S店的負責人了解情況。
4S店店長:“我們的工作人員在關閉后備箱空間的時候孩子就上車了,工作人員沒有看到,小孩在誤操作的情況下把王先生的車撞了。”
韓店長說在這次意外中他們店的試駕車也受損了,他也不清楚責任該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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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店長:“因為這個事故里王先生是主要受害者,當時我們也和孩子家長協調了,我們也是受害者,我們的車輛損失誰來承擔?”
店長表示他們想等交管部門的責任劃分,如果劃分清楚他們就可以按照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
4S店店長:“目前來看我們是愿意積極配合這件事情的,最后需要我們承擔多少責任我們也愿意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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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撥通了孩子家長孔先生的電話,他表示愿意配合解決這件事,但得知道自己需要付多少比例的責任。
4S店店長:“交管部門把這場事故定義為意外事故,交警給我們的回復是無法劃分責任,我們當天也把有關的材料給到了交警部門,他們說10個工作日給我們回復。”
律師認為,就目前掌握的信息來看,4S店和孩子家長應該共同承擔王先生的車輛損失,原則上孩子家長應該負有主要責任。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且交管部門無法劃分出責任,王先生可以先對車輛定損,然后交給法院裁決。
來源:青核桃整理自新聞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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