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近日,蘇州市交通運輸局蘇州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的公告
讓我們一起來了解
主 要 內 容
01
規定了禁止攜帶物品的種類
一是電動代步工具。包括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殘疾人本人使用的電動輪椅除外)。
二是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或單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的鋰電池(如鋰電池未直接標注Wh,則可以按照Wh=V×mAh/1000換算)。
02
限定了公共交通工具的范圍
《公告》所指公共交通工具包含城市軌道交通和公共汽電車。
03
規定了各運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本市各運營單位應當在經營場所、售票渠道等公示《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并依法開展安全檢查。
實施 日 期
《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運 營 單 位 如 何 實 施
1.軌道運營單位要張貼目錄,根據規定實施安全檢查
《江蘇省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軌道運營單位應實施安全檢查。
2.公交運營單位要張貼目錄,駕駛員履行安全注意義務
《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公交車駕駛員需要履行安全注意義務,發現乘客攜帶危險物品的,應當制止其乘車;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鋰電池自燃
近年來頻頻發生
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
要注意正確使用電池
電池爆炸有哪些預兆?
一旦發生火災,該如何應對?
警惕電池爆炸的5個預兆
01
電池發熱
電池溫度持續升高,超過65°C并持續上升,這是電池爆炸的重要前兆。電池發熱可能由外部短路、過充電或物理損傷導致,需及時處理。
02
電池變形
電池外殼或單體電芯出現明顯的鼓脹變形,這顯示電池已經發生一定程度的不穩定,有較高概率轉化為熱失控和燃燒。
03
電解液泄漏
電池電解液通過密封墊或接頭泄漏至外部,這表示電池防護結構已經受損,內部短路的可能性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04
刺激性氣味
電池散發出刺激性氣味,這可能是電解液分解產生的氣體,顯示電池反應已經失去控制,發生過度發熱和燃燒。
05
電流和電壓異常
電池監控系統檢測到電流、電壓或內阻出現異常波動,超過正常工作范圍,這顯示電池內部已發生一定故障,安全性下降。
遇到電動自行車起火該怎么辦?
1
萬一電動自行車起火,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第一時間切斷電閘,防止觸電、漏電事故發生;
2
使用ABC干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在附近沒有滅火器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干沙子潑撒在起火點進行滅火;
3
如果火勢緊急,難以控制,要迅速撥打119報警電話尋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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