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處方審核要領》已經(jīng)上市,為了幫助大家了解本書的內容和特點,我們分三次進行了介紹。今天呢,是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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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封面
大家知道,中成藥說明書信息不夠完善,很多信息存在缺失,很多信息不夠精細,這就不能適應復雜臨床治療的需要。所以,任何中成藥處方審核和合理用藥工作,其實都不離開說明書外信息的參與。
所以,實事求是地講,一刀切的以說明書信息為任何時候的唯一判準,這個思路是不對的。
為了更好的貼近臨床,《中成藥處方審核要領》延續(xù)了2018年的《中成藥處方點評的理論與實踐》的編寫思路,拓展了說明書的用藥信息,為審核點評提供更多參考。
接下來,我舉幾個例子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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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說明書(圖源網(wǎng)絡)
(一)
第一個例子,就是適應癥。
中成藥的說明書【功能主治】里面,無論是西醫(yī)病名還是中醫(yī)證名,都存在等價概念,都存在相似概念。也就是說,在處方這個中成藥時,除了說明書上的病名和證名可以作診斷,還有其他等價概念或相似概念,也可以作診斷。
這種采用說明書適應癥的等價概念或相似概念作診斷的處方,也應該是合理處方。這是一個基本的判斷和共識。
有了這個判斷,我們就需要對中成藥適應癥的等價概念和相似概念進行拓展和完善。
尤其是對于理論體系龐大、標準化尚未完成的中醫(yī)中藥,這種情況就更為普遍,也更為復雜。這種復雜性,表現(xiàn)為同名異物、異名同物的情況常見,同時,中醫(yī)與西醫(yī)不同、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不同的情況常見。這就需要研究,有理有據(jù)的研究。
所以,我們在書中明確提出了等價概念和相似概念的說法,也給出了一些示例。例如,風寒證、風寒襲表證、風寒束表證是等價的,普通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也是相似的。
這些都可以視為合理診斷。
當然,我們在今年成稿的《北京市社區(qū)醫(yī)療單位中成藥安全應用專家共識和合理使用指導手冊》中,具體列出了360個常用中成藥的等價診斷和相似診斷,同樣可以作為參考。
馬上我們就要在北京各個區(qū)縣開展系列培訓和交流討論,也希望大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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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區(qū)處方點評工作組2024年中成藥工作成果之一
第二個例子,是特殊人群用藥。
翻開《中成藥處方審核要領》這本書,最直觀的感覺,就是在中篇每一個病種的具體審核要領中,有一個灰白相間的表格。
表格的內容,就是對該病種涉及的中成藥在特殊人群身上是否能用,給出建議。
表格的行是每一個藥,按照藥名第一個字的筆畫排序。表格的列是每一種特殊人群,從左到右分別是,兒童、老年人、孕婦、哺乳期婦女、其他。
建議怎么寫呢?具體分為2種。
第一種,說明書有明確禁慎用要求的,以說明書為準。比如,正柴胡飲的說明書明確寫著“孕婦禁用”,那么,在表格的“正柴胡飲”這一行與“孕婦”這一列對應的格子里,寫的就是“說明書禁用”。
第二種,說明書沒有明確禁慎用要求,或者寫著“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的,我們綜合中藥藥性理論、妊娠禁忌理論和文獻證據(jù)的認識,從藥學角度寫了建議。比如,小柴胡顆粒的說明書寫著“孕婦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我們綜合各類依據(jù),就寫成“建議可用,文獻有妊娠10-16周的用藥經(jīng)驗”。
在表格下還有一句提示“建議可用的中成藥也應在中醫(yī)師指導下使用,并嚴格管控用法用量和療程”。
當然,臨床實際情況是復雜的,不同患者的機體狀態(tài)差很多,所以,大家在遇到此類處方時,還是要多與臨床醫(yī)生溝通,不要輕易下定論。我們也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真實世界研究,用數(shù)據(jù)給予我們更多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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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稿內容截圖
(二)
第三個例子,就是聯(lián)合用藥。
在中成藥處方審核時,我們非常重視中成藥聯(lián)合用藥的合理性評價,無論是重復用藥,藥性沖突還是十八反十九畏。
為什么這樣做?因為真實世界有太多中成藥的聯(lián)合使用,沒有明確的必要性依據(jù),還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更重要是,這是一種中藥資源的隱性浪費。
所以,我們堅持關注不合理的聯(lián)用。
但其實,很多不合理的聯(lián)用,在藥品說明書上都沒有體現(xiàn),是屬于說明書外的用藥信息。比如說,中成藥就很少像化學藥那樣,明確指出與本品存在不合理聯(lián)用的另一個中成藥的名字是什么,而總是強調“不宜同時服用滋補類中成藥”或“功效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藥原則上不聯(lián)用”這樣的指導性原則。
有原則當然好,但只有原則是不夠的,具體操作的人需要具體的藥品目錄。
所以,我們就按照指導性原則,設計方法去找相應的藥品,然后再把這樣的藥品的特征準確描述和界定下來,給出實例,形成目錄。
準確地講,這其實就是一種說明書信息的拓展。
當然,期待未來的中成藥說明書能列出更多的可參考信息。最簡單的,列出屬于同一底方衍生而來的其他同功效藥品,是不是可以?列出能夠治療同一疾病但相反屬性證型的其他藥品,是不是可以?
我們認為,其實都可以。
也許紙質版列不全,那就列一些常用的。等到未來國家主導建立可供公眾和醫(yī)務人員查看的中成藥說明書數(shù)據(jù)庫時,我們再做更全面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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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聯(lián)用(圖源網(wǎng)絡)
第四個例子,就是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似乎是中成藥處方審核點評時,比較容易的一個部分,因為按照說明書的要求就可以。
但是呢,細想起來,其實中成藥說明書的用法用量還是太粗了,我們可以根據(jù)不同情形進行細化。
最簡單的,可以根據(jù)不同適應癥進行用法用量的細化。例如根據(jù)說明書,大活絡丸可以用于中風偏癱和胸痹心痛,也可以用于筋脈拘急和跌打損傷,那么,在治療中風胸痹這些心腦血管疾病時怎么用?在治療跌打損傷這些骨傷科疾病時怎么用?其實應該有所區(qū)別的。
當然,由于缺少成熟的方法學,我們在書中并未實現(xiàn)上述問題的解決。但是呢,我們嘗試對中成藥未按照說明書用法用量的使用情況,也做了一些分析和界定。
比如說,日用量低于說明書最大日用量的,可以不視為不合理。
比如說,對于不含毒性飲片的中成藥,開具說明書日最大量150%的用藥方案時,在有文獻證據(jù)支持的前提下,是不是也可以視為合理?
凡此種種,不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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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圖洛書(圖源網(wǎng)絡)
其實,中成藥和中藥飲片的用量問題,始終是學術界和臨床界的焦點和難點。怎樣建立合理的評價方法和標準?值得好好研究。但是呢,由于研究精力的分配問題,金老師目前還沒有搞明白古代計量計數(shù)的發(fā)生學源流,也沒有想清楚這里面的術數(shù)問題。所以,以后再好好思考思考。
但是要想解決劑量問題,肯定不是單憑化學或藥理學實驗能解決的,一定還是得從源頭入手。
好,這就是《中成藥處方審核要領》這本書,對于說明書信息的拓展,對于說明書外信息的完善。中成藥合理用藥的發(fā)展離不開這一步,藥師價值的提升,也離不開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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