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24年3月1日《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開始實施以來,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包裹放入智能快件箱或代收點的行為被嚴格禁止。一旦違規,最高可罰款3萬元!如今,《辦法》已經實行了一年,那“不告而投”的情況真的有所改觀嗎?我們決定深入了解一下。
“不告而投”依然常見
3月3日,我們在濟南街頭隨機采訪了20多位市民。結果顯示,雖然有四成受訪者表示接到電話通知的次數增加了,但仍有六成人覺得沒什么變化,快遞還是直接放到了代收點。
在一家繁忙的代收服務點,貨架上堆滿了等待領取的包裹。“為什么這里還有這么多快遞?”一位取件市民疑惑道。工作人員忙得不可開交,一邊找快遞一邊回答,“大家都把快遞放在這里,方便下班后來取。”
![]()
市民各有看法
不同年齡段的市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截然不同。年輕群體更傾向于保護隱私和避免丟件風險,所以選擇將包裹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柜。牛女士說:“我白天上班不在家,直接放到驛站最省心。”而老年人則更多依賴快遞員的通知,因為取件對他們來說并不容易。
此外,還有一些經濟考量。豐巢柜超時收費讓不少市民感到不便。錢女士提到,“要是買大件,我們會提前聯系快遞員要求送到家里。”
![]()
快遞員的困境
對于快遞員陳強來說,每天要派送六七百個包裹,逐一打電話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務。“新規剛開始施行時,我們也盡量給客戶打電話,但時間實在不夠用。”他說,為保證當天的派送量,很多快遞員只能加班加點。
成本也是影響因素之一。目前每單的提成是0.8元,而驛站收費約0.3元/件。盡管放在驛站每單的收入會少一些,但卻能顯著提高派送效率,總體算下來反而劃算。
尋找最優解
面對消費者的不同需求,如何做到既合規又高效地派送成了一個難題。濟南市郵政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快遞企業與用戶協商一致,無論是上門投遞還是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都是允許的。做好告知工作是減少投訴的關鍵。
![]()
律師王經緯指出,快遞公司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將包裹放入第三方存放點不僅違反規定,還可能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他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并鼓勵消費者通過舉報維護自身權益。
總之,在新的規定下,快遞企業需要不斷探索新的服務模式和技術手段,以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提升服務質量。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雙贏的局面!
日常寄件用,省下來的錢喝奶茶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