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湖北宜昌一名19歲大一女生陶某因急性胃腸炎深夜就醫,在輸注頭孢曲松鈉后突發過敏性休克,經搶救無效身亡。
根據網上的新聞報道,梳理了一下關鍵事件線:
4.15 23:23:陶某開始輸液,首袋為其他藥物。
4.16 00:35:護士為其換藥輸注頭孢曲松鈉后離開。
4.16 00:39:陶某出現呼吸急促、意識模糊等過敏反應,起身呼救但無醫護人員在場,陪同同學因繳費取單未在身旁。
4.16 00:41:陶某自行拔針后暈倒,被其他患者發現后呼救,醫護人員趕到搶救。
4.20 經ICU治療5天,陶某因過敏性休克合并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事件發生后,家屬質疑:既然頭孢可能過敏,為何不做皮試?既然用藥有風險,為何輸液時沒有醫護人員在場觀察?
該場醫療悲劇引發公眾對頭孢菌素皮試必要性、用藥監護流程及急救規范的激烈討論,也暴露了醫療實踐中的矛盾,折射出醫學指南與臨床現實之間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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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菌素皮試爭議:科學依據與臨床現實的沖突
1.國內外指南的分歧
根據《β內酰胺類抗菌藥物皮膚試驗指導原則(2021年版)》,我國明確頭孢菌素不推薦常規皮試,僅在患者有明確青霉素或頭孢速發型過敏史、或藥品說明書要求時進行。
這一政策與國際接軌,美國、歐洲及日本等多數國家也弱化皮試,認為其預測價值有限。
然而,陶某事件中,家屬質疑“為何不做皮試”,反映出公眾對皮試的認知仍停留在“安全保險”層面。
2.頭孢菌素皮試的局限性
從統計數字看,孢菌素的普通過敏反應發生率很低,只有0.07%-2.8%,而危害性大的過敏性休克發病率更是只有0.0001%-0.1%。
但是,由于頭孢菌素過敏原異質性大,我國頭孢菌素給藥前皮試陽性率高達10%-30%,嚴重偏離頭孢菌素過敏的實際可能發生率。
而且,還存在一定的假陰性率,例如,抗組胺藥可能抑制皮膚反應,導致假陰性。
此外,皮試僅能預測IgE介導的速發型過敏(如休克),對遲發型反應(如皮疹、器官損傷)無參考價值。
因此,即使皮試陰性,仍需密切觀察。
3.臨床實踐的矛盾
盡管指南明確頭孢菌素輸注前不推薦進行皮試,但部分醫院仍堅持執行。主要出于以下考慮:
1)醫療糾紛壓力:皮試被視為規避責任的“護身符”。如陶某事件中,家屬認為未做皮試是重大過失。
2)藥品質量差異:國內部分頭孢菌素雜質含量較高,可能增加過敏風險,而國外通過嚴格質控降低致敏性。
3)醫患信任危機:患者對“不做皮試”的指南缺乏信任,醫護人員為避免糾紛妥協執行。
陪護與醫療監護:制度與人性的博弈
1. ICU陪護限制的科學依據
重癥監護室(ICU)每張床配置醫、護人員數量多,醫療救護實力強,因此普遍禁止家屬陪護;同時,也是出于以下考慮:
1)感染風險:ICU住院病人病情重,免疫力低,家屬攜帶外界病原體的風險較高。
2)設備干擾:精密儀器需無菌環境,家屬誤觸可能影響治療。
3)搶救效率:人員流動可能延誤急救。
2.普通病房的監護責任
陶某事件發生在急診輸液區,非ICU環境,每張床配置醫、護人員數量少,大多數醫院都沒有禁止家屬陪護的規定,不僅不禁止,反而鼓勵家屬陪護:
1)用藥后觀察:指南建議輸注高風險藥物后至少觀察30分鐘,醫護人員需在場監測。
2)家屬參與邊界:普通病房允許家屬陪護,但需明確分工。如陶某同學短暫離開時突發過敏,暴露出“無監護空窗期”的管理缺陷。
3.人文關懷的缺失與改進
事件中,護士換藥后未持續監護,患者呼救無人響應,折射出醫療資源緊張與人文關懷的失衡。建議:
1)增設智能監護設備:如生命體征監測儀聯動報警系統。
2)優化醫護排班:高峰時段增加巡視頻次,避免“一人多崗”超負荷。
過敏搶救流程:分秒必爭的生死競速
1.搶救核心步驟
陶某的悲劇凸顯搶救流程的規范性不足。標準化流程應包括:
1)立即停藥:立即停用導致過敏藥物,靜脈給藥者更換輸液瓶及輸液器,保持靜脈通道,必須時建立雙通道;讓患者平臥,抬高下肢以增加回心血量;確保氣道通暢,高流量吸氧(6-8 L/min),必要時氣管插管、氣管切開施行械通氣。
2)腎上腺素優先:大腿外側肌注0.3-0.5ml(成人)(兒童0.01 mg/kg),5-15分鐘可重復。
3)維持生命體征:快速補液(成人500-1000 mL,兒童20 mL/kg),糾正低血壓;多巴胺升壓(2-20 μg/kg/min)維持血壓。
4)抗炎與抗組胺:靜脈注射甲潑尼龍40 mg/100 mL生理鹽水,或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100~200 mg;苯海拉明注射可輔助緩解癥狀。
5)支氣管擴張劑:支氣管痙攣時,可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沙丁胺醇,或緩慢靜注氨茶堿(0.25-0.5 g)以緩解氣道痙攣。
2.黃金搶救時間窗口
過敏性休克的存活率與搶救啟動時間密切相關。陶某從出現癥狀到昏迷僅4分鐘,但醫護人員到場延遲2分鐘,可能錯過最佳搶救期。
回顧性研究表明,過敏性休克患者中,腎上腺素在癥狀出現后5-10分鐘內使用,死亡率低于5%;若延遲至30分鐘后,死亡率可達30%-50%。
3.基層醫療的短板
事件發生在三甲醫院,仍暴露急救設備不足、培訓缺失等問題。建議:
1)普及急救演練:定期模擬過敏場景,提升醫護應急能力。
2)規范急救藥品配備:確保搶救車中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等藥物觸手可及。
事件反思:醫學、法律與倫理的三重拷問
1.指南落地的現實困境
國家衛健委2021年指導原則未能完全扭轉臨床慣性。
部分醫生坦言:“指南合法,但家屬認為不合理”,凸顯加強公眾科普,建立基于循證的醫患共識的重要性。
2.法律責任的界定爭議
陶某事件中,醫院以“遵循指南”自辯,家屬則主張“未充分評估風險”。司法實踐中,類似案件多按“過程責任”判決,即未履行充分告知或監護義務需擔責。
3.制度彈性與人文溫度
在指南無法覆蓋所有風險時,需賦予醫護人員個體化決策空間。例如,陶某有左氧氟沙星過敏史,雖非頭孢禁忌,但可提示更高過敏風險,應加強監護。
寫在最后
陶某的悲劇是一面鏡子,映照出醫療體系中科學規范與人性化實踐的割裂。
頭孢菌素皮試爭議的本質,是醫學證據與公眾認知的沖突;家屬陪護的討論,是感染控制與患者安全的兩難;搶救流程的疏漏,則是資源分配與制度執行的痛點。
唯有通過完善指南落地機制、強化急救資源配置、構建醫患信任橋梁,方能避免類似事件重演,真正守護生命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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