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這件事已經過去了快一年了。
最終的結果算是法治的一大進步,廣大的網友們也可以松一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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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1日上午,姜某駕車行駛在河北榕城的道路上。
對面車道一騎行小隊中一小男孩突然摔倒,姜某躲閃不及,碾壓到小男孩。
小男孩搶救無效,不幸死亡。姜某也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拘留。
此事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我當時也寫過一篇文章。
網友們認為司機屬于正常行駛,不應該為此負責,更是有網友認為,該路段沒有正式驗收通車,路政部門也應該為此負責。
當時熱度很高。
也許是因為熱度高,這個案子的進展一直很謹慎,后續一直沒有進展信息。
今天突然看到,該司機昨天收到了榕城縣檢察院的不被起訴通知。
談不上皆大歡喜。
畢竟小男孩去世也是一個悲傷的事情,但對于司機和司法公正來說,這確實是一件好事。
一直以來,死者為大,死者有理的觀念盛行,一些判罰確實讓人不太能接受。
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的,遇到的,只要是有人在事件中死亡,不論有沒有責任,賠償幾乎都是必然的。
所以很多人為司機捏了一把汗,畢竟,他并沒有過錯,正常行駛,躲閃不及。
如果非要說,該路段沒有正式驗收通行,那這條路為什么能走?
從該案來看,司機到底有沒有責任,這個本不應該需要這么久來判定的。
法律怎么規定的,如何界定?
這些都應該有一個基本的準則,不能總是考慮平衡。
而且,法治不應該過多的受到輿論的影響。
輿論是雙刃劍,可以伸張正義,也可以刻意抹黑。
輿論一旦影響到司法,其實也是一種災難,會被有心人利用。
不管怎么說,該案也必將成為類似期間判罰的一個典型案例,推動司法進步。
這個案件中,是有取得小男孩家屬的諒解的。
至于這個諒解究竟付出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
如果進行了賠償,然后才收到不被起訴書,那這個司法進步就要打一個折扣。
畢竟,所謂的司法進步,是需要公平公正,而不是平衡。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當然了,作為非業內人士,對于法律條款的理解和執行過程不便于過多質疑。
司機不被起訴,至少是一個進步。
為什么這個案子會被那么多的網友所關注,還是因為如果這個案子的判罰走向為司機有罪,那我們每一個人可能都會成為該判罰的潛在受害者。
畢竟,在這個幾乎家家戶戶都有汽車的情況下,誰也很難保證自己一輩子不會出事故。
而且,這個案子的判罰,并不僅僅影響到開車出行。
人死為大,這個是不假。
但是,從司機的角度看,司機也屬于受害者。
因為這件事,他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壓力,還無法繼續出車,經濟壓力巨大,搞不好還會被判刑。
所謂的公平公正,是要從各個角度去看的。
如果司機沒有責任,那他就不該承受后續的一切,除非是個人因為生理和心理的壓力。
車輪碾過悲劇的剎那,法治選擇在喧囂中沉默生長——不被起訴的背后,是司法對“無責即無罰”最有力的回答。
隨著不被起訴通知的到達,這個案子算是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司機姜某也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但是,司法公正這條路依舊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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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80后,讀書寫作人,位卑言輕,但還是想說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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