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員不用摸方向盤,掃碼就能刷滿學時。”這種荒唐的駕培“捷徑”,讓駕校訓練場負責人黎某和員工黃某付出了代價。近日,經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黃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2023年4月,黎某為縮短駕培周期,降低培訓成本,動起歪腦筋。黎某指使員工黃某將駕校教練車上的車載計時機拆卸,與網購的“視頻機”(俗稱“跑馬機”)、GPS定位裝置違規組裝于辦公室內,形成數據造假鏈條——U盤預存學員駕駛視頻,“跑馬機”劫持計時終端,通過循環播放預錄駕駛視頻并偽造GPS動態軌跡,向監管平臺上傳虛假學時數據。學員僅需掃描微信群內二維碼,即可遠程“刷滿”科目二、三的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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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涉案駕校訓練場辦公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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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計時機讀取“跑馬機”播放的預錄駕駛視頻
“日常操作包括設備插卡、視頻載入及二維碼分發。”據黃某供述,其每日通過篡改系統,生成登錄、簽退二維碼,以微信群組織學員進行遠程虛假簽到“刷學時”。負責人黎某主要負責學員視頻采集、設備采購維護等環節。學員全程無需到場,真實駕駛時長嚴重不足。
承辦檢察官指出,黎某通過收取學員200元“模擬計時費”非法牟利,并向黃某支付工資共計24300元。至案發時,公安機關現場查獲涉案計時機23臺、視頻機16臺、GPS設備16套及存有學員視頻的U盤122個。經鑒定,涉案“跑馬機”具備非法干擾駕培終端上傳虛假數據的功能,被篡改的計時終端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
檢察院審查認為,黎某、黃某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實施非法刪除、修改、增加操作,應當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采納檢察機關公訴意見,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正義網
文編:劉建瑩、李峰
審核:劉建瑩
發布: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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