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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篇:
二、真假美猴王
悟空一
藏瓏花園小區,業主民選的換屆小組,業主認可度非常高,但是好似不被街道居委認可,全體業主也高度參與并選出了由高票當選人員組成的第二屆業委會,但是第二屆業委會的告知性備案,卻因故被按下暫停鍵......
悟空二
街道和居委會,堅持他們的爐灶,繼續弄他們主導的換屆小組,但好像又不被多數業主認可;據說:這所謂“官方”換屆小組,好像連召集業主完成換屆的業主大會都未能進行下去。
現在民選換屆小組,成功組織并成立了第二屆業委會,但“官方”換屆籌備小組,好似依然沒有撤銷。如果沒記錯,法律法規說:業委會成立后,籌備組、換屆組都應該自動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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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導致藏瓏小區,出現雙換屆籌備組、出現真假美猴王。接下來,根據所了解的前因后果,談談如何辨析真假美猴王。
首屆業委會到期前,因首屆業委會沒有組織換屆選舉,經藏龍小區熱心業主提議,街道居委會正式確定2024年6月19日啟動換屆選舉工作。
招募換屆選舉小組成員的公告發出后,小區業主參與積極,超50名熱心業主,踴躍報名競選換屆小組代表資格。
很多小區苦于無人參與小區事務,藏龍小區換屆如此多的業主愿意參與,可見小區的業主自治氛圍,是形勢一片大好的狀態,這本是天大好事,但最終卻被弄成目前這種,沒苦硬吃的局面,這是為啥呢?
這可能和街道居委會“初心不改”、“熱心幫助”、“全程指導”換屆選舉工作,在過程中,或許存在不熟悉法規、不信任業主、想指導變預控的思維慣性有關系,下面是精彩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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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換屆選舉和首屆籌備的概念和邏輯不清,由誰主導換屆的角色錯位引起紛爭
剛開始還是沒有分道揚鑣,爭議的起點發源于,如何從50名報名候選人中,選出十來名成為正式的換屆小組成員。
小區業主方:主張采用業主投票的海選模式,或者50名報名候選人內推模式。
居委街道方:可能是習慣替代小區當家做主的慣性使然,估計是想按自己希望的模式運轉;但又好似無法容納業主們建議的新方法、新思路;又或者生怕沒法預控結果;
業主方:可能覺得換屆選舉純屬小區內務,邀請居委街道來見證監督即可,并?求能讓他們自己家園自己做主。
最終,前前后后召開5次籌備會,歷時幾個月,居委街道和業主方,依然無法達成共識。
互不相讓的僵持,顯然對小區非常不利,隨后熱心業主,組建了換屆籌備推動小組(即有悟空分身了),開始自發民主決策推進籌備換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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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民法典、湖南物業管理條例,關于換屆選舉的法理邏輯,非常直白、非常簡單:換屆小區業主應該是被納入自治內務范疇,業主當家做主,自行組織換屆即可;組織不了,可以請求街道社區幫助,讓其代行組織召開換屆選舉業主大會也行。所以法條都只是寥寥數語,大致提提換屆選舉的事兒。根本沒有過多要求。
但是從藏瓏小區的情況看,居委會和街道,顯然不太支持這樣做。這樣做,似乎完全讓業主自己當家了、自己把關了,或許很不放心、或許覺得很難預控。恐怕骨子里的想法是:業主一旦當家做主,就會壞事嗎?。若是如此,壞什么事?壞誰的事?值得推敲。
1、思維慣性錯誤,到底哪個更符合民法典和物管條例?
“民選”悟空
換屆選舉,首屆業委會有四名委員參與、有首屆業主代表參與,有廣大業主參與,居委會已經同意啟動換屆選舉工作,首屆業委會雖然到期,但是尚未選出第二屆進行交接,故屬于主體架構尚存,組織換屆也屬內部事務、業主主導換屆自然合法合規,當然應該可以內部民主地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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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民選悟空的法理邏輯,是這樣的:據說他們始終沒有排斥街道和居委的指導、監督、協助,甚至每個環節也有通知或邀請街道和居委參加。據說他們表態:只要是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指導,肯定接受,但是街道居委拿不出法律依據的指導,是不能強迫其接受;反之,業主方的訴求,如果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居委和街道也不應該強行阻止或一律排斥。大家都是文明人,講法講理即可、友好協商即可。
居委會和街道,能不能按首屆籌備組模式,搞換屆選舉?也就是說,不像組織首屆業主大會那樣搞換屆,就讓業主為主進行換屆選舉,不合法嗎?
其實,草根從民法典和湖南物管條例上,都未找到直接依據否定或支持。那么沒有說可以、也沒有說不可以的事兒,那就很簡單,就應業主自治決定,或與街道居委業主三方平等協商確定。
“官選”悟空
換屆選舉,參照首屆業主大會成立要求,成立換屆選舉籌備組;通過劃區分片“選出”自己規劃的新業委會。
據說,街道指定社區弄的所謂“官方”換屆小組,業主參與度極低,好似純“官方指定”。若這樣,或許這個悟空的目標是:能不勞煩業主,就不勞煩業主,業主們坐享其成、坐等天降業委會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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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官選”悟空的思維邏輯,是這樣的:居會和街道,有幫助指導籌備首屆業主大會的職責,有備案業委會的簽字蓋章義務,所以我們才是掌控小區業主自治的命運之神;另外,為保證池塘安全,讓河蟹與河蝦瘋長,這也是我們的職責,所以我們得親自動手、親自預控局面,這樣才能確保河蟹豐收。
2、群眾基礎,到底哪個更受藏瓏小區業主歡迎和愛戴?
“民選”悟空
50多人報名參與換屆小組,80多人報名參選業委會;全體業主海選模式產生換屆小組成員;業主大會,全體業主參與度極高,多數當選委員,得票率極高,勝利完成換屆選舉工作。
操作過程,據說還算陽光透明、全程直播,業主積極熱情參與,當選結果的業主認可度和擁護度據說也極高。
看看投票統計結果,也能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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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選”悟空
據說“官選”悟空的操作這樣的:延期后,才勉強湊齊20人報名業委會候選人,后來陸續還有人退出。據說:街道社區最近一次會議30人報名參選,結果只剩下10人參會;這些報名成員,據說多為區某小圈子群成員,即很多業主質疑其代表性和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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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說:街道指定社區所謂的“官方”換屆小組中業主比例低,其會議或活動的業主影響度、參與度也低,好似純“官方指定”的自娛自樂嗎?也好似,與不經過業主大會,神奇選出第一屆監委會如出一轍嗎?還有據說居委會方想通過劃區分片“選出”自己規劃的業委會。
大有把換屆選舉,整成籌備首屆的節奏,大有把簡單的事情復雜化的架勢,還忙得不亦樂乎?難道是覺得:這個小區首屆業委會很優秀、很成功,所以要復刻優秀嗎?
但是,為啥聽說,小區流傳首屆業委會三年幾乎躺平,三年幾乎連11人到齊的業委會會議,都沒有成功組織過。或許,這種才是深愛,才是想要的,但是問過業主嗎,這是業主想要這樣的業委會嗎?
據說,此悟空缺乏更多業主支持,所以沒法推進換屆工作,故工作一直停滯不前;最終讓前悟空,一路超越,在廣大業主的支持下,最終順利選出了第二屆業委會和第二屆監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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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命任務,到底哪個更符合藏瓏小區業主利益與需要?
“民選”悟空
民選悟空,經歷九九八十一難,西天取經歸來,結果這經書(第二屆業委會),不被藏書閣收納(理由也是很奇葩:據說有極少數業主有反對質疑聲音,所以街道決定暫緩備案)。
但是小區多數業主,奉該經書為圭臬。
業主物權自治的取經路,難就難唄,有妖魔鬼怪也就罷了,還有真假悟空這樣的大戲,想想看,業主們的心理陰影面積,得有多大呀?
很多業主心里陰影面積很大,街道和居委說:有人反對,我們就要平衡、照顧他們的情緒,你們如果覺得街道做的不對的地方,你們去投訴,你們去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又是少數人可以影響多數人的決定,原來街道居委會眼中,民法典的“雙2/3業主參與過半同意”即可決定小區大事的法定規則,也敵不過個別人的情緒。恐怕民法典,也哭暈在廁所了!
看看多少業主支持新當選的第二屆業委會吧,最高支持票數2601人,反對票數27人不到。且對所有候選人的反對票數高度一致,更給人一種少數人抱團反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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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是這27人的反對,第二屆業委會備案被暫停,這公平嗎,合理嗎?
“官選”悟空
“官選”悟空尚未取到真經,也好似不被更多業主信任;據說已經形同于無了。
但是這悟空,依然還敢發函給物業,好像還“借用”街道或居委的“支持”口吻發文給物業。
為了證明我不是胡編,把一份“官選”悟空的發文,也貼上來,以證明二屆業委會成立了,"官選"悟空還在為了小區好,而不停工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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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中的假美猴王,其實是很有來頭的;本小區的“官選”悟空,看來也是底氣很足的,有沒有來頭更不得而知了;還是僅僅參選人就敢給物業發文,哪里來的底氣,估計業主們也是傻傻不明白呀!
上面發文,只有十來個業主簽字;二屆業主大會2601名業主欽定的二屆業委會,在他們口中成了“業偽會”。我們這些看客,也真搞不清楚,哪個是真悟空、哪個是假悟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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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這時候,唐僧和如來佛祖,該如何決斷?
是讓業主們再經歷八十一難,重走西游路呢?還是把民選悟空的真經收藏,列入藏書閣呢?
法治與人治、權力的邊界、民主與和諧、民生與經濟、平衡極少數和絕大多數,永遠是基層的艱難考題,做好了真和諧,做不好可能就困在河蟹里了。
感覺這是考驗基層治理、依法行政的試金石,但真太難了?!
真心希望藏瓏小區:早日結束真假猴王鬧劇,還業主以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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