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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舊改又出新政了 !事關深圳數百個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項目。
住建局一紙官宣,《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規定》(下文簡稱《配建規定》)出臺。
一是降低了保障房配建比例;同時明確已批規劃的舊改項目,原來的安居房和人才房可轉換部分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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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出臺目的
《配建規定》是落實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要求,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的重要舉措,是規范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劃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依據。
有利于推動一批存量城市更新單元加快實施,促進城市更新渠道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供應。
· 主要內容
《配建規定》包括一個政策文件、一張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表、一張加權平均計算表和一張空間范圍圖。
當然,最關鍵是這幾點:
首先,是簡化配建比例計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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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地區和改造類型配建比例一覽表
按照本規定的配建比例一覽表和一、二、三類地區空間范圍圖確定配建比例。
其次,是優化“工改保”項目的配建規則。
實施主體可取得不超過城市更新單元總建筑面積45%的商品性質建筑面積,按照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容積率折算確定用地面積,交由實施主體開發建設,其余用地無償移交給政府。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明確已批規劃的配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轉換規則。
申報主體或實施主體可將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積的40%調整為商品住房;其余60%按照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積率折算成用地無償移交政府,用地面積原則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
也可將50%調整為商品住房,其余50%調整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02
政策適用對象
《配建規定》施行之日起,即2025年6月24日,規劃未審批通過的舊改項目,當中保障性住房配建應按照本規定實施。
以及規劃已審批通過,但尚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保障房配比可參照本規定實施。
也就是說,已開工的舊改,保障性住房配建就按照原規劃實施。
此次發布的《配建規定》,聚焦降低保障房配建比例、支持已批規劃含可售保障房調商品住房。
此前,深圳的城市更新實施率,進展的確受阻。
根據@合一城市更新統計,截至6月15日,深圳全市已列入城市更新計劃項目1056個,已通過城市更新專規批復有745個,按數量規劃通過率70.6%。
實施主體公示項目552個,按數量計劃實施率52.3%,按規模計劃實施率40.3%。
針對眼前的市場環境,深圳對于舊改新增項目審核十分謹慎,而這份《配建新規》的出現,可以鼓勵存量項目實施,盡可能地動起來。
附表:加權平均計算方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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